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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震角頭吳明達遭撤銷假釋理由曝光 違規與素行不良之人交往
知名威震集團角頭吳明達假釋出獄後,近年來仍涉入買兇殺人、組織犯罪、恐嚇取財等案件,由於他與素行不良人士來往,遭矯正署撤銷假釋,加上另涉恐嚇取財案件,新北檢及北檢指揮刑事局掃黑專責隊偵二大隊,今天拘提吳明達,預計明早依序解送新北檢、北檢。
據悉,由於吳明達假釋後住在士檢轄區,北檢囑託士檢負責吳明達假釋中的保護管束。「保安處分執行法」第 74-2 條第1款、第 74-3 條規定,受保護管束人在保護管束期間內,應遵守保持善良品行,不得與素行不良之人往還,違反情節重大者,檢察官得聲請撤銷保護管束或緩刑之宣告。
士檢因吳明達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情節重大,今年3月間函請法務部矯正署雲林二監撤銷吳明達假釋,雲林二監報請矯正署審查,矯正署今年4月間認定吳明達違反上開規定,予以撤銷假釋。
吳明達20多年前,因賭債糾紛談判破局,未經許可持有具有殺傷力之手槍及子彈,在一番拉扯後掏槍對峙進而近距離射殺被害人北聯幫前幫主唐重生3槍,吳為逃避警方逮捕持槍威脅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脅迫員警不得靠近。吳明達此案訴訟期間羈押逾700日,判刑無期徒刑定讞後,2001年起入監服刑16年7月,2017年間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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