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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座改名就能扭轉「搏擊座」?通勤族嘆:觀念不改也沒用

博愛座讓座風波不斷,甚至被外界戲稱是「搏擊座」,立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將博愛座改為優先席,適用對象從老弱婦孺修正為有實際需要者。通勤族認為,關鍵是要將根深蒂固的觀念扭轉,或許要透過教育等方式著手。
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大眾運輸工具應規畫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火車、高鐵、捷運、公車等,應設置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的50%。
上下班通勤是搭乘公車轉捷運的邱小姐表示,傳統的公車由於座位量充足,所以每次博愛座等都會有空間。不過在人潮尖峰時間,會為了要騰出空間,只要附近有座位,就會先坐著,也不太會碰到有逼迫要讓座等情形。
相反的,電動公車則是座位有限,座位還是會先給小孩、長者或孕婦等,除非是碰到身體不適或下班有點疲倦,通常就會走到後排找位子坐下。
在捷運部分,即便在上下班尖峰時間,觀察到還是會有博愛座刻意空下來的情形,就明顯和公車有別。不過,像是孕婦的好孕徽章等,就能第一時間馬上觀察到並主動讓座。
她認為,過去幾次新聞報導加上這次改名成優先席,其實也只是換了名字而已,最重要是民眾根深蒂固的觀念,或許要從教育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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