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育嬰假擬縮短天數 勞長:今夏公布
勞動部去年推彈性育嬰假試辦計畫,成效不如預期。勞動部長洪申翰昨於立院衛環委員會表示,目前正與行政院爭取配套資源,將縮短育嬰留停申請天數,朝更彈性、更好用方向規畫,盼這個夏天就能公布。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輔導理事長彭淑燕建議,除了雙親,放寬讓隔代教養的長輩、實際承擔教養責任者都可視育兒需求請假,政策會更接地氣,若企業願意提供假別,政府也應給予經營成本的優惠減免,才能吸引更多企業響應。
勞動部昨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營造友善職場育兒環境,落實照顧不離職政策規畫」專題報告。報告中提到,勞動部於去年五月九日至十二月卅一日推動不少於五天、單日也可行的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計畫,共計有八十九家事業單位參與。
試辦結果,勞工以申請三天最多,理由大多是「保母臨時有事」、「腸病毒停托課」、「小孩需要陪伴」及「員工想自行照顧新生兒」為主,未提出申請的原因則是以家庭照顧假或用其他假別替代。雇主則憂心,未來制度若放寬彈性,會影響人力調配及公司營運。
洪申翰表示,將以不涉及修法為前提,規畫彈性育嬰假配套方案,也正跟行政院爭取配套資源,包括縮短育嬰留停申請天數等。由於台灣中小企業居多,也會思考如何協助雇主安排臨時性人力,避免雇主因調度人力有難度,阻擾員工請休,相關配套將一併上路。
他也提到,家庭照顧假將朝更彈性運用研議,但若七天家庭照顧假有薪,一天就多出上百億元,政府財政負擔吃重。
身是公司人資、也育有幼兒的王小姐說,必須有明確規範與指引,像是可以多久前提申請、能否以小時為請假單位、確保不影響工作績效等,講清楚才推得動,家長也比較敢請。
育有幼兒的張小姐說,小孩生病、保母臨時請假等狀況,說來就來,可以用「天」或「半天」為單位請假能讓父母更能臨機應變,但仍有很多現實難題,像是雇主態度不友善等,真正的幫助,是父母請假時不用擔心被冷凍、不會被貼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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