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醫執業不能管? 醫學會、醫師公會:須待司法判決

台大醫院婦產部前黃姓住院醫師於2021年間涉嫌性侵一名急診病人,卻仍在院內完成醫師訓練,院方並未啟動醫師懲戒流程,事後更前往桃園一間婦產科診所執業,直到今年5月一審判決出爐後才離職。外界憂心「狼醫」仍能繼續行醫,婦產科醫學會、醫師公會皆表示,沒有調查權,必須等到公部門裁判確定後,才可以做出相應作為。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建霈指出,醫學會無調查權,能處理的僅限會員資格認定與懲處,例如撤銷會員資格、停權選舉權或影響六年一次的換照程序,是否能繼續執業,不在醫學會職責範圍。依過往慣例,只有「三審定讞」,才會進入撤銷會員的處分階段,黃姓醫師目前僅處於一審判決階段,仍有上訴可能。
根據醫師法規定,不只判刑確定,還有其他情事如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等,可以由醫師公會或衛生主管機關可以移付懲戒,懲戒方式包含廢止醫師執業執照、廢止醫師證書等。黃建霈說,為防止涉案醫師繼續接觸病人,現行法規確實賦予主管機關在未判刑前,即啟動暫停業務的權力,但責任歸屬仍在衛生主管機關與地方公會手中。
台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洪德仁指出,公會對性侵害、性騷擾零容忍,但是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必須尊重每個人的權利,依法走完法律程序。
洪德仁說,他了解,基於社會公正公義的角度,一定會希望讓加害人盡速得到懲罰,但是公會沒有調查權,必須等公部門裁定性侵害成立,移送地方政府懲戒委員會,公會也會列席參加,確定懲處後,公會才會撤銷執照,才能避免「未審先判」,維護制度公平。
另外,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陳思原日前也被爆料性騷住院醫師及研究生,他對台大懲處抗議將採行政救濟流程,也表示相關案件沒有申訴人。
黃建霈說,陳思原案與黃姓住院醫師案性質不同,因未有被害人提告,依「性騷擾防治法」屬告訴乃論案件,檢警無法主動介入。而若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處理,必須視行政調查結果與後續救濟程序結果,醫學會方可據以進行內部處置,不會僅憑單一方說法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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