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生育2/癌友性命、生育如何選?醫籲治療前先諮詢

衛福部國健署醫療性凍卵凍精補助計畫最快今年上路,目前正收集意見研擬「知情權」。醫師表示,癌症患者「知情權」是有權利知道自己的病情、治療方式及治療後可能面臨的併發症、生育等問題,且不論病人有沒有生育意願都應進行諮詢,並培養未來成為父母所需的教養能力與責任感。
TFC台北婦產科生殖中心副院長譚舜仁說,癌症治療需使用化療、放療,將影響患者生育能力,造成嚴重影響,將導致生育能力下降,甚至是不孕;癌症患者確診時,第一時間想到的是「自己還有多少時間」、「能不能活下來」,醫師也是要立刻擬定治療計畫,雙方往往都沒有時間考慮到生育問題,因此,醫師與患者應對生育保存有更多的認知。
「不論病人有沒有生育意願,都應進行生育保存諮詢。」台大醫院生殖內分泌科主治醫師楊乙真說,癌症患者可能因化療、放療影響生育能力,因此開始治療前,應透過諮詢讓患者充分了解,治療方式、治療時間及治療對生育的影響等,甚至是醫療補助資訊等,如此才能做出最好的安排。
楊乙真說,如血癌患者確診時病情多半十分嚴重,但第一、第二次化療後,若對卵巢、精子傷害不大,仍能凍卵凍精保存生育能力;但也有部分癌症治療時,可能會造成女性提早停經,這方面有需要清楚說明。
楊乙真說,患者選擇凍卵凍精後,只能就當下狀況加以評估,並說明未來能否成功生育目前仍無法得知,但為了讓病人治療時更為踏實,不會後悔沒有凍卵或凍精,知情權的諮詢十分重要,台大醫院做法是在腫瘤科、血液科等加強宣導,增強病人對生育保存的認知,而願意主動尋求諮商。
台安醫院心身醫學科暨精神科主治醫師許正典說,醫療性凍卵凍精前的知情權告知,還需包括罹患癌症的遺傳問題、罹癌後是否適合生兒育女,及孩子出生後的教養問題等,但「生兒育女是天賦人權」,只要想生,任何一個人都不能剝奪這權力。當患者決定生育時,醫療團隊應給予正面支持,降低患者憂鬱、焦慮,陪伴患者走過懷孕、生產,不讓患者感到孤單。
許正典指出,一個人罹癌後,內心充滿震驚、恐慌,但隨著醫療進步,許多癌症可以及早發現、治療,建議在抗癌的過程,抱持著見招拆招、隨遇而安的樂觀態度,讓生活維持正軌,這時如果想要生兒育女,也是一個新的生命與期待,可以增強抗癌的心理素質。因此,準備生育前經過完整諮詢,並培養未來成為父母的教養能力與責任,實屬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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