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成立主權基金了? 主計總處:應先做「二件事」

針對成立國家主權基金,主計總處指出,我國成立國家主權基金應取得共識並訂定專法。
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將於8日赴立法院財委會進行「我國如果要設立國家主權基金,中央銀行與政府相關基金(如四大基金等)所扮演的角色為何?」專題報告,書面資料7日提前出爐。
主計總處在報告中指出,主權基金目的在創造更多財富,我國如成立主權基金適度布局國外多元投資標的,長期可提升投資運用效益,但景氣下滑時,同時面臨虧損擴大的風險。故政府是否設立主權基金應審慎通盤規劃,取得社會共識,並訂定專法規範,建立風險控管機制及完整治理架構,公開透明相關資訊,有效監督管理基金的投資運用。
主計總處還提到,主權基金由國家政府設立,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國家財政盈餘、政府退休基金及天然資源出口盈餘等,用於長期策略性投資並交由專責機構進行管理。國際上主要主權基金,如新加坡、挪威及韓國,多透過投資多元金融資產,以獲取長期較高報酬率。
主計總處也說明政府四大基金及其投資運用情形,主計總處指出,政府四大基金是指「勞工退休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勞工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勞保基金)及「郵政儲金」,前二者為依法設立之信託基金,是由雇主、受僱者及政府依法提撥一定金額,作為未來支付受僱者退休金之財源,分別由勞動部及考試院銓敘部依法代為管理;後二者則分屬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項下保險業務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收之民眾存款。
主計總處表示,政府四大基金設立目的是為提供勞工及公務人員退休與經濟生活的保障,以及鼓勵國民儲蓄,依據各基金管理運用辦法及郵政儲金匯兌法等相關規定,以獲取長期穩健收益為目標辦理各項投資業務。
以勞保基金為例,依勞保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規定,該基金的投資運用管理業務,是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辦理,擬訂資產配置與年度運用計畫,多元投資布局於國內外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該基金近十年(2015至2024年)平均收益率為6.88%,截至2025年3月底基金國外投資比率為53%,約占整體投資規模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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