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擬比照酒駕重罰 扣牌扣車、累犯罰鍰無上限

交通部長陳世凱昨天宣布,將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無照駕駛比照酒駕當場吊扣車輛及牌照,車主連帶重罰且累犯罰鍰無上限,草案預計六月底送行政院審查。此外,為防範高齡駕駛肇事,年長者安全駕駛三策略會在三個月內提方案。
繼新北市三峽七十八歲余姓老翁十九日高速衝撞釀三死,北市博愛特區廿三日下午再發生七十八歲邱姓老翁無照駕駛衝撞釀八人受傷的嚴重交通事故。對於重大交通事故頻傳,民團昨號召上百人遊行至交通部抗議。
陳世凱表示,交通是社會大眾關注的重要議題,目前台灣的交通環境仍有很大進步空間,交通部會加快腳步、持續前進。針對無照駕駛所導致的嚴重事故,陳世凱指出,交通部去年起研擬加重處罰無照駕駛,比照酒駕重罰。
交通部統計,台灣每年約四十萬件交通事故中,約有五萬件為無照駕駛,平均每年造成六百多人死亡、六萬多人受傷,是酒駕釀成死傷的六倍。
根據現行酒駕裁罰標準,機車無照駕駛首次開罰一點五萬元,汽車開罰三至十二萬元;第二次犯機車開罰九萬、汽車十二萬;第三次起每犯一次再加罰九萬元,累加無上限,依此推算,機車累犯至第十三次,開罰金額將破百萬,達一○八萬,汽車累犯第十二次開罰一○二萬。
交通部說明,現行汽機車無照罰鍰為二點四萬元,二年內犯五次採最高罰,未來修法後將提高罰鍰金額,且累犯罰鍰無上限。現行無照駕駛取締僅會禁止駕駛行車,未來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和扣繳牌照,且車主將與無照者同額處罰,第一次牌照吊扣三個月,五年內兩次吊扣六個月,五年內三次吊扣十二個月,吊扣時間皆為現行兩倍。
交通部指出,針對無照駕駛禁止考照年限,現行規定致人死亡及重傷為四年內不得考照,目前修法研擬改為肇事致人受傷即四年不得考照,致人重傷或死亡即終身不得考照。
陳世凱表示,交通部、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在一年內已就交通工程、教育、執法與監理方面,努力精進做了許多措施。在監理及執法面,針對大型車增加辦理駕駛人再教育訓練、修法加重偽造車牌罰則、隔熱紙透光率指引今年六月底前出爐,二○二六年法制化;在考照提升鑑別度方面,二○二六年起提升筆試題目難度,強化新手駕駛對交通規則與安全觀念;強化駕訓班術科訓練,降低新手駕駛肇事率。
至於回訓制度,陳世凱說,肇事、違規、危險駕駛者,強化回訓與實地訓練,培養正確駕駛習慣,並下修高齡駕駛年齡,納入認知功能、危險感知與四肢靈活度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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