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法律程序、4個疑惑問中選會 賴苡任:勿沒收人民權利

罷免綠委吳思瑤團隊召集人賴苡任,啟動更換備補領銜人作業,繼昨天嗆中選會公然造謠,搞一堆小動作刁難人民後,今又在臉書發文,以3個法律程序問題、4個「我的疑惑」再次問中選會「替換領銜人」程序,如果湊齊了2054份同意書,後續如何送件?誰有權利送件,不要讓人民的權利被中選會沒收。
賴苡任今再發文,正式要求中選會針對「替換領銜人」一事公布作業辦法,否則即為行政怠惰、抗拒依法行政。他說,當罷免團體於5月2日向中選會詢問並索要「替換領銜人同意書」格式,且於同日下午提供格式範例,中選會就已經知道有罷免團體正在啟動「替換領銜人」程序。
賴苡任說,有幾點法律程序問題想問中選會,一、既然上周五已經給罷免團體一個正式的格式,為何遲遲不公布「替換領銜人作業辦法」?是否為行政怠惰?二、中選會總是以選罷法沒有相關規定試圖推諉,但身為選務主管機關,既然選罷法沒有相關規定,中選會就應該立即公布相關作業辦法,為何要我們走陳情案或是私下發文詢問?三、「替換領銜人」涉及所有人民的罷免權利,同時也關係到2054位的提議人權益,不應該要求特地罷免團體單獨發文詢問,應該立即公示作業辦法,中選會要我們發文後,再回文的用意為何?
賴苡任表示,他的疑惑是,如果湊齊了2054份同意書,後續如何送件?誰有權利送件?一、必須要本案領銜人?但領銜人已經說不玩了「我上哪找領銜人!?」二、還是備補領銜人?如果是就早點說,要讓對方有心理準備。三、還是有簽同意書的提議人?如果要從2054份同意書裡找一位代表,也請早點說,他要詢問徵求同意。四、還是任何人?如果沒有作業辦法,就是任何人都可以送同意書。送件以後針對同意書是否有審查?要怎麼審查?審查要多久?是否會公示?
他說,這些問題涉及他們送件的日期排程,不要等他送了同意書過去,中選會再說要審1個月,那二階段最後送件日期早就過了。呼籲中選會,請公布「替換領銜人作業辦法」才是正道,不可要求罷免團體私下發文詢問後再私下回覆。
他說,同時也正式向不分朝野的內政委員會立法委員公開陳情,希望委員們能聽到公民團體的訴求,不要讓人民的權利被中選會沒收,更不能在沒有訂立作業辦法之前,任憑中選會隨意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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