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林俊憲、王定宇案起訴 中選會:收到函文後提委員會討論

台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王定宇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疑涉不法,今偵結起訴11名涉案人。針對是否影響罷免案進行,中選會表示,罷免案停止有其法定要件,若中選會取得司法機關提供函文資料後,將提委員會討論應處。
南檢今起訴市黨部莊占魁、洪姓書記長、劉姓總幹事、黃姓總幹事、施姓執行長、林姓執行長、王姓書記、劉姓書記、陳姓秘書、胡姓罷免案領銜人及其林姓友人共11人,其中市黨部占9人。
中選會指出,罷免案停止有法定要件,例如公職選罷法第87條等相關規定,若非屬此類狀況,涉及司法偵辦程序者,非選務機關可評論或回應的範疇,則允應尊重司法機關偵辦,故不另做其他評論或回應。
根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第87條第2項規定,被罷免人在投票日前死亡、去職或辭職者,選舉委員會應即公告停止該項罷免。
中選會表示,選務機關將函請司法機關在符合偵查不公開的範圍內,提供涉及選務的資訊,若中選會取得司法機關提供函文資料後,將提委員會討論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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