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動作偵辦罷綠委行動 法界:似不在乎造成選民對立、激化

新北地檢署偵辦罷綠委行動,再搜新北市黨部,從桃園、樹林家中帶回書記長陳貞容、書記朱蓓儀等人至黨部搜索;法界人士直言,過去偵辦選舉案件,都是避免動作太大,造成選民對立、激化,影響選舉結果,但近期檢調偵辦行動,似乎完全不在乎是否影響選舉結果。
今天清晨,新北檢主任檢察官指揮調查局人員突擊搜索國民黨新北市黨部,進入4樓黨部辦公室搜索;國民黨黨工表示,大約有6至7名檢調人員到場搜索,黨部主委黃志雄證實,書記長陳貞容、書記朱培儀今天今天清晨7時許,分別從住家被帶回調查。
外界質疑,針對並非重大刑案的偽造文書案件類型,檢調辦案手法是否違反比例原則?曾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資深司法官表示,案件大小不只看案由,還要看此案件對社會造成的影響,本案涉及到國會立委的身分安定性,對社會、國家影響重大。
不過,另一名曾在南部、北部以及法務部裡任職多年檢察官、主任檢察官的法界人士指出,就實質面來看,這些連署資料,都會經過中選會查核篩選,有不實情況都會被剔除,不會變成有效樣本;就結果來看,其實不會對國會立委或社會、國家造成實質重大影響。
法界人士表示,因此中選會函送這些不實資料後,檢調有沒有必要用這種規模偵辦,引來外界「小案大辦」、是否有政治目的的疑慮,值得討論;過去偵辦選舉案件,一般都是避免影響選舉結果,造成選民對立、激化,因而採取低調偵辦,甚至選後再辦。
如今,檢調的行動似乎不在乎選舉結果,不在乎選民對立、激化加劇,再加上傳出的偵辦行動都是針對國民黨人士,難免讓外界有「辦藍不辦綠」的疑慮;他認為,就這些不實資料無法達成罷免連署達標的結果,以及近日檢調的偵辦行動,確實不符過往偵辦選舉案件的模式。
曾任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高雄地院刑事、民事庭法官的律師呂俊杰指出,以辦案策略而言,從外圍往核心蒐證,這是符合一般辦案技巧;但對比之前高雄地檢署針對罷免韓國瑜的「死亡連署刑事告訴」,連傳喚都沒有傳喚就處分不起訴,相差甚大。
雄檢不起訴書中提到「於收集連署過程中,並未有戶役政系統等方式供查核比對身分證字號,自亦難期待得以發覺有連署者於提議前已死亡之情事,是被告等人尚難繩以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責」;意思就是罷免團體沒有方式、也沒有能力查核連署人的資格,難以認定構成偽造文書。
呂俊杰表示,高雄地檢署的偵辦,便是自我節制的偵辦手法,背後的理由就在於比例原則,也就是禁止用大炮打小鳥;因偽造文書是法定刑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判決幾乎都是可易科罰金刑度,如此有沒有執行搜索的必要性,確實讓人很難不質疑。
他認為,這個案件在偵查階段,應該高度政治性跟敏感性是顯而易見,以往針對這種高度政治性案件,處理方式是會更謹慎,會更局限偵辦手法,理由無他,就是避免司法的公信力被質疑;如今用這麼激烈的偵辦手法,不知以後院檢是否支持偽造文書案用同樣標準偵辦?
呂俊杰指出,不論綠營或藍營涉及偽造文書,無可置疑的是都要偵辦,只是現在偵辦手法的強度確實有所差異,而差異或許不是刻意因為政黨偏見所造成,但卻對司法的信任度產生非常嚴重的破壞。
他直言,在這些案子的風波過去後,檢察官長期爭取的司法官保障,不希望外界以行政官來看待,將遭到社會高度比例的一群人強烈質疑檢察官的司法屬性。司法貞操,或是司法信任度,要累積很不容易,但是被破壞,就只是一霎那之間。
曾任新北、士林、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黃睦涵認為,檢察官只要無法擺脫檢察一體、升遷的想法,那檢察官的司法官屬性永遠都會受到挑戰;一方面希望檢察官具有獨立性,二方面又承認檢察一體,其實兩者是互斥的,沒有辦法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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