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才批評台灣爽約「外交失禮」 南韓官員再發文:儘快認錯道歉是正途

受三元能源火災波及…台泥財損出爐 獲利影響初估110億

兩岸離婚財產分配差異大?律師:分配非絕對一人一半!

兩岸夫妻離婚財產分配制度差異明顯,台灣法定財產制排除繼承與無償取得財產,大陸則多數納入共同財產;專業律師提醒,並非一律對半分,法院可依個案調整比例。示意圖/Ingimage
兩岸夫妻離婚財產分配制度差異明顯,台灣法定財產制排除繼承與無償取得財產,大陸則多數納入共同財產;專業律師提醒,並非一律對半分,法院可依個案調整比例。示意圖/Ingimage

隨著兩岸婚姻日益普遍,離婚財產分配成為跨境家庭面臨的重要法律議題。台灣與大陸在夫妻財產制度上存在顯著差異,若未事先了解相關規定,離婚時可能面臨權益受損的風險,並提醒民眾諮詢專業的兩岸律師意見,以保障自身權益。

三種制度各有利弊 法定財產制保障經濟弱勢者

根據台灣民法,夫妻財產制度分為「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與「法定財產制」三種。若未特別約定,則推定適用法定財產制,離婚時需進行「剩餘財產分配」。若婚後一方專職照顧家庭、無薪資收入,法定財產制可確保其在離婚時獲得合理分配。

從不動產到退休金皆納入分配範圍

離婚財產分配項目涵蓋不動產、存款、投資、動產、保險與退休金等。若婚後以貸款購置房產,償還部分屬婚後財產,亦應納入分配;至於房產價值估算,則以離婚登記日或訴訟起訴日為準。

兩岸制度差異大 繼承與贈與財產分配結果截然不同

在兩岸制度比較方面,台灣法定財產制將繼承與無償取得的財產排除在分配範圍外;但大陸《民法典》則認定婚後所得原則上屬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遺囑或贈與契約明確指定僅歸一方,否則皆須納入分配。

兩岸律師楊軒廷提醒 離婚財產分配非絕對一人一半

一般印象中,大多認為離婚時須將財產分一半給配偶,然而,台灣與大陸皆允許法院依個案調整,例如一方惡意隱匿財產,或者婚姻期間完全未盡到家務、育兒等責任,法院認為平分財產財產顯有不公,就可調整剩餘財產分配的比例。

本文內容節錄自《兩岸法律大不同:婚姻案例解析》,由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律師團隊撰寫及整理。如遇法律問題,仍應向專業律師諮詢,以保障權益。

◎本文內容已獲 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 授權,原文出處於此;未經同意禁止取用轉載。

離婚 配偶 遺囑 財產 薪資 繼承 法律 團隊

延伸閱讀

川普關稅新進度催化!他看好「台股創高勢在必行」 網卻唱衰:會秒跌

郭智輝喊「中鋼(2002)讓利救汽車」…網酸:股東又要做功德了?

00918配息11%至13%像家常便飯…不到3年規模進前10!懶錢包:高股息黑馬衝上績效王

00878增持到177張…年底目標200張!存股哥「加碼張數」:不怕配息下降

相關新聞

不急著取悅客人!迎合不是服務…為何拒絕反而讓顧客續單?

我從不取悅客人 若你提供的服務是學習型課程,初次前來的客人很可能會問你:「我想要盡快解決我的煩惱,有什麼在家也能做的嗎?」這個時候,很多人會因為想留住客人而提供方法。但是,我希望你先有拒絕一次的勇氣

別只賣商品!聊故事才會讓顧客想回來…想念的關鍵是情感連結

別聊商品 聊故事 到目前為止,相信各位已經充分理解執行情感連結時,了解顧客和貼近顧客心情的能力非常重要。但是,還有一個同樣重要的技能,那就是表達自己。 擁有自我表達能力的人,很容易讓顧客留下深刻的

台商、陸配必看!兩岸遺產分配差異多 律師提醒:特留分制度僅台灣有

兩岸遺產繼承制度大不同 兩岸律師提醒:掌握繼承順位與流程,避免遺產與你擦肩而過 遺產繼承不僅關乎財產分配,更牽涉家庭關係與法律權益。隨著兩岸交流日益頻繁,越來越多民眾面臨跨境繼承問題。 台灣與大陸在遺產繼承制度上雖有共通之處,但在繼承順位、比例、稅制與時效等細節上存在顯著差異,民眾若未事先了解,恐影響自身權益。

管理只理解成解決問題…本身就是問題!菲女狼:要推著團隊往前走

管理不能只是防守,更要推著團隊往前走。 在大企業待過的人,大多都遇過這種情況:你以為後勤單位是來支援前線的,結果他們的存在,反而成了綁手綁腳的鎖。曾有位長官對我說過一句話:「幕僚不是來幫你的,是

兩岸離婚財產分配差異大?律師:分配非絕對一人一半!

隨著兩岸婚姻日益普遍,離婚財產分配成為跨境家庭面臨的重要法律議題。台灣與大陸在夫妻財產制度上存在顯著差異,若未事先了解相關規定,離婚時可能面臨權益受損的風險,並提醒民眾諮詢專業的兩岸律師意見,以保障自

「預缺不補」看似省人力…實質恐掏空團隊!菲女狼:養著爛人還深怕他離職

最近景氣不佳,不少公司開始採取「預缺不補」政策。 表面上是省成本,實際上卻暗藏後遺症。 阿翔他們公司就是這樣...原本部門就人手緊,偏偏業務量沒少過,現在又縮減人力,情況更是雪上加霜。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