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預售爛尾 中擬推成屋銷售制 開發商恐承擔貸款壓力

彭博引述知情人士報導,中國擬推廣商品房成屋銷售制度,考慮要求開發商只提供已竣工房屋,不再採用預售模式,以防爛尾風險,以重塑房市信心;新做法將針對新建商品房,同時地方政府保有「因城施策」空間。另外,近日江蘇連雲港一起判決引發關注:開發商未按約定交付房屋,判決購房者可拿回首付款和已償還的貸款、利息,剩餘貸款和利息也由開發商承擔,等於將爛尾樓壓力轉至開發商。
知情人士透露,成屋銷售制度官方方案尚未最終確定,仍有變數。而據討論中的方案,成屋銷售制將按照開發商拿地的時間進行「新老劃斷」,即開發商在政策正式公布之後取得的住宅用地將適用成屋銷售規則,此前的項目不受影響,同時保障性住房(社宅)亦不包括在內。
環球時報提到,商品房預售制源自香港,1990年代引進中國後成為主流,曾協助房企快速回籠資金、提升開發效率。但隨著市場發展,預售制引發的交付風險、品質糾紛等問題凸顯,成屋銷售試點由此展開,在市場過熱時為拿地「降溫」,在行業風險暴露時保障「保交樓」。
雖然中國房市開始出現回穩的早期跡象,但購房者仍然擔心開發商按時完成項目的能力,購房者不敢入市,導致房地產成交量及房價下跌。根據克而瑞的數據顯示,在2021年房市開始下滑時,約90%的新房銷售為預售屋,這一比率在去年降低到74%。
58安居客研究院長張波分析,成屋銷售是房地產增量市場未來大趨勢,也是推動房企高質量轉型的重要措施,惟全面鋪開仍需多方面配套改革。當下全面推行時機還不成熟,實施過快或提升市場風險、衝擊產業。
另外,近期連雲港市贛榆區人民法院披露一起金融審判典型案例引起關注,該判決顯示,在開發商未能按約定交付房屋的情況下,購房者不僅可以拿回首付款和已償還的貸款、利息,後續剩餘貸款和利息也由相關開發商承擔。
此判決雖將壓力轉至開發商,但律師認為,現實中面對開發商無房可交、無錢可退的狀況仍未有明確解法。第一財經報導,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玉臣表示,買到爛尾樓的業主想要拿回損失難點較多,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法律程序複雜,若與開發商協商不成,購房人需要提起相關的訴訟,申請解除購房合約和貸款合約;二是購房者可能會面臨開發商無錢可退的情況,即使購房人打贏了官司,也依然陷入錢房兩空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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