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民營經濟法即將通過 應可防止「遠洋捕撈」

備受關注的大陸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昨天在十四屆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提交審議,全國人大憲法法律委主任委員信春鷹作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該草案預料將在本周三(30日)正式三審通過。據港媒報導,該法案通過後,應該可以制止「遠洋捕撈」,迄今為止僅廣州已有近萬家企業中招。
據星島日報署名文章指出,據央視新聞聯播報導,該草案三審稿進一步充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相關舉措,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優化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品質發展的法治環境。
作為首部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而制訂的法律,草案初次審議框架包括確立平等保護原則,二次審議新增禁止無法律依據罰款、攤派財物條款,三審增加「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相信是針對「遠洋捕撈」。
近年來,「遠洋捕撈」備受關注,即出於利益驅動,大陸部分地區的公安機關違法違規異地抓捕民營企業家,查封、凍結甚至劃轉外地企業和個人財產。尤其是經濟下行,地方財政捉襟見肘,「遠洋捕撈」成風,珠三角成為異地執法高發地,廣州2023年以來近萬間民企「中招」。
「遠洋捕撈」引發官方關注,大陸國家發改委要求防範趨利性執法;公安部也發新規,明確刑案適用資金凍結措施。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周日對外發布《關於堅持嚴格公正司法規範涉企案件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明確規範涉企案件立案和管轄工作,防止和糾正執法司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
通知稱,嚴禁受地方保護主義影響或者出於趨利性目的,對涉企案件擴張管轄、人為製造異地管轄。通知明確,堅持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堅決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有效防範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司法。
大陸地方警察異地趨利性執法(俗稱「遠洋捕撈」)影響大陸民營企業信心,震動總理李強表態要規範涉企執法。法界人士指出,地方財政緊張是關鍵原因,這個背景不改變,遠洋捕撈不會消失。
「遠洋捕撈」是指出於利益驅動,部分地區的公安機關違法違規異地抓捕、查封、凍結外地企業人員及資產,特別是針對民營企業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行為,近年這類案例大量增加。北京一家遊戲公司總經理邢燕軍還因此在內蒙古警方指定監視居住期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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