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雜誌 在台發行16年

大陸「讀者」雜誌在台發行將邁入第16年,文化部6日發函給「讀者」台灣版,許可以正體字在台發行,時間自114年6月10日至115年6月9日。
「讀者」雜誌是在2010年8月獲准在台灣公開發行,成為第一本正式來台的大陸期刊,當時的許可字號是「行政院新聞局局版台字第0001號(後為文化部部版台陸誌字第0001號)」,此「0001」許可字號在過去15年來一直沿用。
「讀者」目前在台灣的誠品書店、金石堂、何嘉仁等連鎖書店以及博客來等網路書店都有銷售,郵局、銀行、診所、餐廳的報刊架上也能看到。15年來,在台讀者早已經遍布台灣各地,讀者群從十幾歲到九十歲都有,多所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中小學和地方縣市圖書館也是「讀者」雜誌的穩定訂閱戶,約占在台總發行量的三成。
為了拉近與台灣讀者的距離,「讀者」在台發行單位還建議總部(甘肅蘭州)增加台灣作家的文章比率。包括:張曉風、劉墉、王文華、張大春、簡媜等台灣知名作家的文章都曾登上「讀者」雜誌,同樣深受大陸讀者歡迎。
多年來,「讀者」雜誌台灣版也促進了兩岸文化交流,透過關於大陸的各類文章,台灣民眾更加瞭解真實、親近的大陸,增強對大陸歷史文化地理的興趣,也相當帶動部分台灣民眾赴陸旅遊進一步認識大陸。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