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國安部披露 學者為求外刊發文涉竊密敏感數據

為加強大陸民眾保密防諜意識,大陸國安部11日再釋出案例,其中涉及學術、數據涉諜情勢。案例顯示大陸某大學學者以內部數據為籌碼與境外某非政府組織聯繫,意圖換取在國外知名期刊發文機會、提升自身學術知名度,涉竊密敏感數據,並違規將相關數據傳送至境外,觸及大陸國安法令。
大陸國安部微信公眾號訊息指出,某大學青年學者李某通過校際交流活動結識了境外非政府組織學者K某。李某私下了解到,K某與部分國際知名期刊機構聯繫緊密,有特殊的刊文渠道。李某便萌生與其合作撰寫論文的念頭,希望能借機在國際知名期刊刊文。
李某通過電子郵件向K某詳細介紹了自身情況,重點強調自己在某校企合作項目中接觸和掌握的數據資源,並表達合作刊文的意願。K某表示可以探討合作,但希望李某重點蒐集提供該校企合作公司掌握的部分數據。
不過李某在蒐集數據時發現,K某所需數據屬於涉密敏感數據,涉及大陸某重要領域情況,且該公司數據管理嚴格,有明文規定禁止此類數據外流。但為了自身學術成果,李某託關係將其學生張某派遣到該公司實習,並私下要求張某按照K某要求,違規蒐集、分析該公司所掌握的敏感數據。大陸國安機關也在第一時間掌握並遏止。
大陸國安部稱前述行為為「各懷鬼胎」的學術合作,以及「別有用心」的數據收集。
大陸國安部引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相關規定,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數據屬於國家核心數據,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任何組織、個人收集數據,應當採取合法、正當的方式,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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