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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育不中斷 台南擴大補助從6歲延伸到18歲以下兒少

台南市為照顧有長期療育需求的家庭,對於兒童及少年療育訓練費用補助計畫,補助對象從原本6歲以下擴大至未滿18歲,提供更長期且穩定的療育支持,從6月1日起受理。
市長黃偉哲強調,今年對台南而言是財政特別困難的一年,市府撙節各項經費支出,然為照顧有療育需求的家庭不因經濟壓力而中斷療育訓練,療育補助對象擴大至未滿18歲兒少,落實台南照顧弱勢優先的精神。
黃偉哲表示,過去療育補助對象為0至6歲兒童,實務上發現6歲以上的兒少仍有持續療育需求,且年滿6歲後的療育補助中斷後,對有療育需求的家庭可能造成經濟壓力。此計畫展現市府對弱勢兒少的重視與支持,期待透過政策補助,提供6歲至18歲的兒少穩定且連續的療育資源,協助療育與特殊教育系統配合,共同協助孩子往長遠的發展,能獨立生活與社會適應做準備,進而提升兒少的社會參與與生活自理能力,打造更友善的兒少成長環境。
社會局長郭乃文指出,台南市已訂有「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的療育費及交通費,補助對象為未滿6歲之幼兒。新開辦的計畫補助對象擴大為設籍台南市並實際居住的6歲以上至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且經醫師診斷證明有持續療育需求者。補助項目包括語言治療、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等非健保給付項目。每人每月最高補助4000元,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6000元。
社會局提醒,符合資格者可自6月1日起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符合資格者補助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申請時請備妥醫師診斷證明等資料,詳情可洽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或社會局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專線06-298011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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