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檢舉達人」緊盯?騎士在台北市1分鐘內收3罰單 警曝下場

不少人有被「檢舉達人」盯上經驗,一名新北市男子騎車在北市林森北路,1分鐘內連被蒐證檢舉,被開3張罰單,狂噴2700元,他認為違反比例原則。但交通大隊指出,因違規項目分別是停車越線、騎禁行機車道、未打方向燈3種違規,所以全受理並開罰。
警方指出,該騎士上個月行經台北市林森南路,分別徐州路、仁愛路一段路口違規,分別是駕駛人變換車道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機車行駛禁行車道、紅燈越線。根據罰單上違規時間,約1分鐘內出現3種違規,要付2700元罰款。
該騎士是上班族,向同事抱怨「檢舉達人」太積極,也質疑「檢舉達人」檢舉的案件量,不符「比例原則」;但同事卻認為違規就是不對,檢舉達人沒有錯。
北市交大指出,同一輛汽機車2次以上違規,審認有標準。依據道交條例第7條之1第3項規定,民眾檢舉同一輛汽車2次以上違反此條例同一規定行為,若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1一次為限;但若違反2項以上違規行為,均應分別依法受理及審認。
另外,警察局今年1至7月受理民眾檢舉案件計49萬334件、不舉發共計11萬8063件,占受理件數24.1%。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