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噓報酬高達八成…北市男假代操詐1076萬 一審判3年2月
台北市林姓男子在Instagram、LINE等社群向不特定人招攬投資,自稱能代操股票、NFT,保證獲利每月報酬7%以上甚至高達八成,11人投資逾1076萬多元驚覺遭詐報警。林男在法庭上辯稱自己是做詐騙,不是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但法官認定符合違法吸金罪構成要件,日前依違反銀行法判3年2月徒刑,諭知沒收犯罪所得794萬餘元。
判決指出,林男明知自己並未投資NFT或股票,也清楚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仍在Instagram等社群以「當沖波段教室」等帳號張貼股票獲利貼文,誘使他人付費進入LINE「台股atm」群組。
進入群組後,林男再以私訊或公開貼文宣稱投資NFT、代操股票可「保證本金、穩賺30%到80%」,吸引被害人匯款。
受害者包括王姓、李姓、黃姓等民眾共11人,分別將資金匯入林男或其胞弟的多個銀行帳戶,林男並未把款項拿去投資,而是用於賭博、運動彩券與生活開銷,多次以各種理由拖延還款,最後人間蒸發,被害人報警才揭發。
法院認定,林男吸金與詐欺所得合計1076萬955元,其中返還部分投資人資金,包括返還王姓被害人8萬元、李姓41萬元、蔡姓51萬元、黃姓50萬元、陳姓22萬5000元、蕭姓7萬元、詹姓22萬5000元、李姓21萬元、林姓15萬元、金姓17萬元、陳姓27萬元,扣除上述金額後,尚有794萬955元屬未返還犯罪所得,且未被查扣,應依法沒收,若全部或部分不能沒收,則追徵等值金額。
林男庭訊時坦承以詐術取得款項,但否認有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的犯意,辯稱對象都是認識的特定人,應僅屬詐欺,但法院認為,林男行為符合向多數或不特定人收受資金並承諾高額報酬的要件,屬集合性、持續性的非法吸金行為,與詐欺罪為想像競合,應從一重處斷。
法官審酌林男基於不法所有的犯罪意圖,利用詐術使多名被害人陷於錯誤,致其交付財物,涉案金額龐大、被害人眾多,對社會秩序與交易安全均造成重大侵害,且迄今未完全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犯後態度不佳,依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3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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