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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里長私怨!新莊警收賄設局誘捕通緝犯 2人貪汙遭訴
新北市新莊區裕民里前里長曾榆期,因兒子疑從事詐騙與李姓男子結怨,涉嫌透過新莊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施富承查出李男遭通緝,設局誘捕李,再以破案獎金名義行賄施兩萬元。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將二人起訴。
施富承從警逾卅五年,他去年十一月廿九日被檢廉約談,隔月三日四名民進黨市議員曾開記者會,反控新莊分局刁難罹患血癌的施男請長假,涉職場霸凌。
檢廉查出,二○二三年六月間,曾男耳聞李男將對兒子不利,透過許姓里長聯繫施,同年月卅日在偵查隊辦公室商談,施發現李當天甫遭檢方通緝,與曾男互加LINE,討論如何誘捕李男。
同年七月二、三日,二人分別以臉書標示及線民告知曾兒位置方式,試圖逮捕李男未果;曾男為求盡速剷除心頭大患,七月三日近午致電施,稱事成後「再包個破案獎金」,完成行收賄對價。
同日晚間施與派出所員警合作逮獲李男,四天後曾與施相約頭前派出所外,在車上將裝在牛皮紙袋中兩萬元交付,全程被路口監視器拍下。
檢廉約談時施原認罪並願繳回犯罪所得,但致電擔任警官張姓妻子時,張女要求不能認罪。施後來辯稱加菜金經過偵查隊長同意,被隊長否認;又稱化療後體力與記憶力大不如前,對於檢廉指控幾乎都想不起來。
檢廉查出,張女同年十二月初致電台大醫院醫師,要求開立施因化療可能導致意識不清證明,但醫師拒絕;張女再至醫院與醫師碰面,並打電話請律師與醫師溝通,由律師上網搜尋「認知異常症」,成功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同年月廿五日律師撰寫答辯狀檢附證明,試圖為施脫罪。
檢方認定,曾身為前里長,施為分局偵查隊小隊長及身兼公積金管理業務,明知警方破案獎金或加菜金捐贈程序,卻以該名義行收賄加速緝捕李男,依貪汙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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