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大轉變!率眾包圍介入高雄博田醫院經營權之爭 警漏夜逮首謀男

獨/高雄博田醫院爭經營權20多人半夜對峙 法院一裁定洩家族爭端

高雄市左營區博田醫院因經營權爭端,今凌晨被阮姓男子率20多人闖入,聲稱要接管醫院產權,警方到場後制止,因牽涉民事糾紛,且進入司法程序,建議雙方循法律解決,阮男才離去,事後該院阮姓負責人對阮男提告強制、毀損和侵入住宅等罪,爭端起因待釐清。

博田醫院為高雄知名阮綜合醫院家族二代阮仲炯成立,阮找來留美的女兒在醫院協助營運,後來阮仲炯二哥阮仲垠的女兒因具有醫師資格,也被延攬到醫院擔任管理職。

但近年因爭取經營權,家族成員相互對簿公堂,根據橋頭地院7月1日做出的裁定,阮仲炯女兒擔任代表人的瀚皇有限公司,對阮仲垠女兒提出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之訴,訴之聲明還要求阮仲垠女兒應向高雄市衛生局申請歇業,並將博田醫院現存開業登記註銷。

法院裁定該訴訟標的價額為165萬元,裁定一審瀚皇有限公司應付裁判費2萬805元,裁定上網後,意外揭露家族內的堂姊妹正循司法途徑爭取醫院經營權;不久高雄地院則做出另一件裁定,阮仲垠女兒持1216萬元本票,對阮仲炯女兒聲請強制執行獲准。

本報掌握,早在今年4月初,阮家爭端就可見端倪,堂姊妹各自以瀚皇有限公司、博田醫院負責人等名義發文給醫院廠商,瀚皇有限公司聲明在博田帳戶正常經管前,應停止供應醫院所需貨品,免生貨款争議。

阮仲垠的女兒則以醫院負責人發文,稱她才是博田的負責人,聲明要求供應商不要收取非她簽發交付的票據或文件,若發現有其他人交付她簽名的票據或文件,就會馬上提告,兩人所發的聲明,一度讓許多供應商摸不著頭緒。

警方表示,今凌晨醫院現任負責人阮姓女子獲悉後,和謝姓院長趕抵現場,警方在場將雙方區隔、維持秩序、全程蒐證,並抄登在場人別資料後,告誡雙方不得有影響醫療、衝突等行為。

高雄市衛生局指出,博田醫院屬合法設立醫院,兩造民事爭議應循司法裁決,不得妨礙醫療業務,影響病人安全,有關醫院人員及設備遭人損毀情節,涉有違反醫療法規定,本局將依法開罰3至5萬元罰鍰。

高雄左營區博田醫院因經營產權之爭,20名黑衣人半夜衝入與醫院保全發生拉扯對峙,警方到場處理。記者石秀華/翻攝
高雄左營區博田醫院因經營產權之爭,20名黑衣人半夜衝入與醫院保全發生拉扯對峙,警方到場處理。記者石秀華/翻攝
高雄左營區博田醫院因經營產權之爭,20名黑衣人半夜衝入與醫院保全發生拉扯對峙,警方到場處理。記者石秀華/翻攝
高雄左營區博田醫院因經營產權之爭,20名黑衣人半夜衝入與醫院保全發生拉扯對峙,警方到場處理。記者石秀華/翻攝
高雄左營區博田醫院因經營產權之爭,20名黑衣人半夜衝入與醫院保全發生拉扯對峙,警方到場處理。記者石秀華/翻攝
高雄左營區博田醫院因經營產權之爭,20名黑衣人半夜衝入與醫院保全發生拉扯對峙,警方到場處理。記者石秀華/翻攝
高雄左營區博田醫院因經營產權之爭,20名黑衣人半夜衝入與醫院保全發生拉扯對峙,警方到場處理。記者石秀華/翻攝
高雄左營區博田醫院因經營產權之爭,20名黑衣人半夜衝入與醫院保全發生拉扯對峙,警方到場處理。記者石秀華/翻攝

高雄市 衝突 衛生局 司法

延伸閱讀

高雄數學補教名師猝死 黃捷發聲悼念「曾蒙恩師教導」

爭高雄博田醫院經營權...堂弟妹帶黑衣保全衝醫院槓堂姊 衛生局回應了

高雄博田醫院經營產權之爭 20黑衣人半夜衝入與保全拉扯對峙

高雄連下7天大雨 柯志恩批「大樹光電案場又被打回原形」

相關新聞

大轉變!率眾包圍介入高雄博田醫院經營權之爭 警漏夜逮首謀男

高雄博田醫院爆發經營權之爭,醫院登記負責人阮蘭婷的阮姓堂弟昨凌晨3時許率20多人衝進醫院,主張有產權要接管醫院,與保全起...

派遣工攀爬2樓闖民宅 砍死2人聲押禁見獲准

四十七歲陳姓男子前天凌晨持刀闖入桃園市觀音區仁德街一處民宅,亂刀砍死屋內四十五歲盧姓男子及卅八歲林姓男子,犯案後從二樓跳...

毒品通緝犯拒檢 三峽警抓人遭拖行300公尺

廖姓毒品通緝犯上月卅一日晚間騎機車遇警攔查,佯裝配合再加速逃逸,將企圖阻止他的黃姓警員拖行近三百公尺後甩到路面受傷;警方...

家族爭經營權率眾闖高雄博田醫院 衛生局開罰

高雄博田醫院爆發經營權之爭,醫院登記負責人阮蘭婷的卅四歲阮姓堂弟昨凌晨三時許率廿多人衝進醫院,主張有產權要接管醫院,與保...

影/毒品通緝犯拒捕 三峽警遭拖行300公尺…驚險畫面曝光

新北市三峽警分局二橋派出所警員黃鴻杰,上月31日查緝一名騎機車的廖姓毒品通緝犯時,遭對方佯裝配合卻加速逃逸,黃員一度緊抓...

缺錢買毒…新北男試戴15錢金項鍊竟強搶 典當16萬元還沒捂熱就被逮

54歲詹男因毒品罪遭通緝,疑因缺錢買毒,昨天下午至新北市汐止區1家銀樓謊稱買金飾,趁店員不注意搶了價值近20萬金項鍊逃逸...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