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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死情敵辯正當防衛無效 三角戀種殺機判無期徒刑
男子高庭榮與廖姓女友分手,與廖女現任潘姓男友有情感糾紛,高與潘在廖女住處爭執,高持刀將對方砍死。高否認有殺人動機,辯稱因正當防衛可阻卻違法,最高法院審理,不採信高的辯解,依殺人罪判處高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高庭榮與廖女是前男女朋友,廖女與潘案發時是男女朋友,不過,廖女與高庭榮分手後2人仍頻繁聯絡,3人的「三角關係」種下殺機。
2023年3月21日,高庭榮前往廖女住處,廖女與潘在屋內房間內,潘開門讓高進入,叫醒熟睡中的廖女,廖女心生不滿;潘誤以為廖女在對他生氣,加上高深夜來訪,對廖女說「別以為我不敢動他」等,隨即取出尖刀劃傷高的右臉,廖女見狀則撥打電話報警。
警方前來前,高庭榮從口袋取出1把折疊刀,對潘砍殺3刀,其中1刀斜切入潘左側頸部、深度約7公分,潘舉手抵擋,高還是持刀繼續揮砍,後來造成潘頭頸部、手部、胸部多處受有多重銳器割傷,不治身亡,高依殺人罪法辦。
一、二審審理,高庭榮坦承持刀揮砍被害人,否認殺人犯行,二審法官認為,高於審理過程只認有傷害動機,且辯稱是出於正當防衛才動刀,只是防衛過當,犯後毫無悔意,依殺人罪判處高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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