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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下海4個月接客逾210人 一半收入都被「雞頭」抽走
謝姓男子從微信認識一名未成年女子,他發現少女急需用錢,便介紹少女從事性交易,少女首次賺到1.8萬元後,便同意謝男繼續介紹,短短4個多月,就接客逾210人,每次雖收費4000至6000元,但有一半都被謝男賺走,後來少女報警,謝男被法院判1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謝男於2021年9月認識少女,他見少女缺錢,便宣稱可以介紹少女賣身或陪酒賺錢,同年9月間,謝男便引介少女跟某男試車,當天少女就收到1.8萬元,便同意謝男繼續幫她接客。
事後謝男媒介少女至台中某應召站,同年12月初至隔年1月底,少女每天接客3、4人,每次收費4000至6000元,後來又轉往高雄85大樓,自2022年1月底至3月間,每日至少接1位客人,最多接6位客人。
因尋芳客絡繹不絕,少女下海後,短短4個月就接客逾200人,但每次交易謝男都抽走逾1半收入,換算少女每次僅能入手2300元左右,後來兩人合作終止,少女跑到婦幼隊對謝男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謝男坦承媒介少女從事性交易,法官計算少女自2021年12月下海接客至隔年3月為止,至少接客210人,如每次交易謝男抽走2300元至2500元計算,這短短4個月謝男就落袋51萬3000元。
法官考量謝男已與少女和解,且少女也請求對謝男從輕量刑,依意圖營利而容留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判刑1年10月,併科罰金5萬元,犯罪所得宣告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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