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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被拖吊竟直接進場開走 違規男還瞎扯竹警蒐證過程是AI變造
新竹縣羅姓男子違停占用車道車輛遭警方拖吊,事後羅竟跑到拖吊場直接將車開走,還稱警方拖吊影像是AI變造,不僅被通緝才到案,每次開庭都遲到,離譜行徑遭新竹地院法官痛批毫無悔改之意,且犯後態度惡劣,依損壞封印罪將他判刑5月。
法官調查,2023年11月22日下午4點多,羅男的小客車停放在新竹縣竹北市一處交岔路口道路邊線外,因占用車道情形嚴重,造成車道限縮,警方依法逕行舉發後,會同縣警局委託從事違規停車拖吊移置作業的業者依規在駕駛座車門黏貼封條後,拖吊至交通隊拖吊保管場。
羅男明知經依法拖吊車輛,需繳納拖吊移置費及車輛保管費,並依相關程序辦理領車後才能把車開走,竟因不服拖吊程序合法性,逕自開啟車門並發動引擎,不顧交通隊拖吊保管場在場員警阻攔便開車離去,以此方式毀損黏貼在小客車車門封條,而損壞公務員所施封印。
開庭時,羅男竟主張警方拖吊過程影像畫面是AI變造,但並未提出該影像何處有經AI變造痕跡,被法官認為是空言指摘該影像畫面真實性,不予採信。
法官認為,羅男違規停車在先,竟不服取締及拖吊移置,且無視警員於車門上所黏貼封條,因爭執拖吊移置程序合法性,而擅自打開遭移置保管車輛車門,使封條損壞,經拖吊場人員勸阻仍拒不依規定辦理領車手續,漠視國家公權力。
另外,羅男在審理期間經通緝始到案,開庭均無故遲到,且於審理中多方以與本案無關事項,干擾審理,顯見其毫無悔改之意,犯後態度至為惡劣,依損壞封印罪判刑5月,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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