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100萬給男友周轉 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公益侵占判1年4月
時任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周姓理事長因和男友另外經營的公司資金短缺發不出薪水,她擅自挪用世聯會100萬元匯給男友周轉,辯稱「借款是要賺5000元利息,幫世聯會賺錢」;法院不採信,依公益侵占罪判她1年4月,可上訴。
檢調查,周女2022年至2024年擔任世聯會理事長,依協會章程經費用於公益任務,而周女另擔任某公司營運長,其男友為該公司負責人且因資金調度問題無法即時發放員工薪資,周女就和世聯會周姓會計(另行告發),拿世聯會100萬元匯到其男友戶頭供周轉,被其他成員發現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周女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是以世聯會名義借錢給男友,目的是要賺取男友給付的5000元利息,並稱本意是要幫世聯會賺錢,沒有侵占意圖,男友事後還款、給付5000元利息。
中院查,依世聯會章程第5條規定,該會任務是成立流浪動物收容中心、協助餵養街頭流浪動物、提倡保護動物基本觀念,及加強宣導民眾對飼養寵物的正確理念等等,顯是以流浪動物保護等公益任務為宗旨的社會團體,周女為理事長,其款項是基於執行公益而持有。
法院指出,周女將100萬元匯到男友帳戶,過程都沒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規定,製作正式支出傳票、填製領款憑證,而是她自行將協會帳戶存摺、印鑑,直接將錢匯到跟世聯會無任何關係的男友帳戶,且協會理監事都不知情。
法院勘驗對話發現,周女傳訊問會計說「姊,想跟你商量一件事,有沒有辦法我可以跟協會調100萬元現金,然後不用ㄧ星期就可以給了」、「看能不能今天拿到」,會計回「可以。」可見周、會計私下動用大額資金,繞過監督程序。
法院審酌,周女擔任世聯會理事長,因身兼公司營運長且負責人男友資金短缺,罔顧世聯會從事公益擅挪用資金,犯後否認沒有悔意,惡性非輕,考量男友全數返還款項,依公益侵占罪判周女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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