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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2男行車糾紛車道上爭執推擠 雖不提告仍觸法被罰
台中市太平區環中東路三段與中山路四段口今天中午12時44分發生一起行車糾紛,黃姓男子因不滿前車曾姓男子在綠燈時仍待轉未直行而狂按喇叭,致曾男下車質問黃,黃也滿懷怒氣下車,並連續大力推曾男3次。這一幕被其他車輛錄下並報案,警方據報前往找到兩人,雙方雖互不提告訴,但警方仍以黃出手推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移送裁處。
另外,兩車於車道中暫停,雙方駕駛人因下車致「未依規定行駛」,影響後方車輛通行,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規定,均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罰鍰。另後方駕駛無故按鳴喇叭,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1條按鳴喇叭不依規定,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罰鍰,都將開單告發。
警方說,從影片中可看到,黃姓男子(43歲)當時駕駛轎車於環中東路內二車道處欲往前直行,前方曾姓男子(23歲)則駕車欲左轉在車道內待轉未行駛。黃當時未注意標線指示該線是可以等待左轉的,因而狂按了喇叭,曾姓男子不滿即下車走向後車質問,雙方在車道上發生口角及肢體推擠。
警方據報到場,雙方已無衝突,聲稱「因不知道道路標線所致」,雙方無明顯傷勢,且互不提出告訴。但警方透過民眾提供錄影,仍對兩人開罰。
太平警分局呼籲,民眾遇事應冷靜及理性處理,切勿意氣用事,致生脫序或暴力行為,警方均會依法究辦,杜絕不法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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