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賓士無車牌違停 遭檢舉以三字經問候對方媽媽慘了
陳姓男子昨深夜10時10分許駕未懸掛車牌賓士車違停在高市吉林街與熱河一街口買消夜,郭姓男子見狀報警,惹怒陳男當場以三字經「XX娘」辱罵陳男;警方到場,陳不僅吞下2張罰單、賓士被拖吊,還被郭告公然侮辱及恐嚇罪,得不償失。
網路社群Threads有網友今天凌晨貼文指出,到底誰會在高雄最擁擠熱鬧的商圈開無牌車子逛街,原來原PO在買消夜時,見一輛未懸掛有車號的車牌的賓士車違停,向警方檢舉,賓士車主見警方到場後,攔下原PO,直接辱罵XX娘。
原PO認為對方羞辱母親,還罵他有病,於是直接原地報警提告,貼文文末還提醒網友,什麼都可以罵,就是不要問候別人老媽。
轄區三民一警分局指出,昨晚深夜10時10分許接獲郭姓男子(24歲)報案電話,指稱在三民區吉林街與熱河一街口有車輛未懸掛車牌且違規停車,轄區十全所警網立即趕赴現場查處。
警方到場後,發現賓士車主陳姓男子(22歲)為了買消夜,違停在該處路口,且賓士的確未懸掛車牌;據了解,陳男稱因車子上個月超速交通違規被拔牌,買消夜圖方便才開出門。
警方當場針對陳男駕駛無牌照賓士車一事,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開出可處36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將賓士移置保管;另開出可罰300元至600元違停罰單。
此外,陳男疑因不滿郭男檢舉違規,現場以三字經不雅字眼辱罵郭男,郭同時對陳男提出恐嚇及公然侮辱罪告訴,警方一併依規定受理後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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