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南癲癇駕駛釀夫妻死傷 15年前也曾肇禍?黃偉哲說話了
台南市玉井區昨日傍晚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一輛休旅車暴衝造成1死1重傷,駕駛為38歲嚴姓男子,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聲稱因癲癇發作釀禍。警方訊後,今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其移送法辦。對於本案引發社會對癲癇患者駕駛資格的關注,台南市長黃偉哲今天回應表示,建議中央加強「道德勸導」。
黃偉哲表示,年長者駕照的測試更嚴格、嚴謹、頻率更高及年齡下修到70歲或更低,都尊重中央的立法,至於癲癇或罕見疾病的部分是不是要限制,駕駛核發權限在中央,地方只能根據中央立法部分的加強查察。因癲癇病患在健保署應都有用藥資料,可研擬加強勸導。
但他也強調,相較於年齡與罕病因素,酒駕與毒駕對公共安全構成更高風險,市府當務之急仍在加強臨檢與藥檢,杜絕飲酒、吸毒或服藥後的不當駕駛行為。他指出,許多酒駕或毒駕者雖持有合法駕照,卻因生活習慣不適合駕車,更應嚴格管控。
嚴男昨下午駕駛休旅車在玉井區中華路撞上一對步行的夫妻,造成61歲張姓男子當場死亡,其60歲妻子吳女則頭部外傷、顱內出血,目前在安南醫院急救中。嚴男肇事後未減速,沿路波及2輛汽車、4輛機車,最終撞入農會騎樓才停下。
據地方傳聞,嚴男在2010年疑也曾因發病開車肇事致人死亡,當時獲判緩刑。檢警目前正釐清其完整病歷、駕照效期及過往事故紀錄,依法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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