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少女過無號誌斑馬線遭機車撞傷 網揪關鍵肇因
高雄15歲李姓和吳姓少女昨天下午在陽明路上行走無號誌斑馬線,騎機車經過的石姓男子未禮讓撞上,3人摔倒在地,過程被路過轎車行車記錄器拍下PO網,對少女和騎士孰對孰錯,網友看法兩極,有網友揪關鍵肇因是路旁貨車違停在先釀禍。
轄區三民二警分局指出,石男(61歲)和李姓及吳姓少女等3人手腳擦挫傷,經送醫治療後無大礙;初步研判係石男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致人受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開出可處72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一年。
此外,事故現場大貨車違規停放於路口處,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開出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詳細肇因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臉書社團「高雄大小事」今天上午有網友貼文指,5月3日下午1時7分許,陽明路上兩個小妹,走斑馬線要過馬路,被不禮讓行人的機車三寶撞上,因當下他有急事,沒下車幫忙,心裡過意不去,於是提供影片,希望能幫忙到家長求證。
貼文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指出是機車騎士的錯,「三寶就是不想停而已,行人已經站出來了,怎麼會是旁邊臨停車子擋住視線?這堆護航的建議還是別騎車上路」、「旁車都減速了還敢衝喔 多罰一點啦」。
有網友表示,行人過馬路還是要注意,「沒紅綠燈的路口,都會和小孩說盡量不要走,交通法規是一回事,受傷是自己,能避則避」、「記得教小孩要報警或請旁人協助,小孩子遇到這種事都不知道怎麼辦」、「一堆在那邊檢討沒犯法的被撞路人難怪交通那麼爛」、「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行人要走,眼睛要放亮,否則很難避免車禍,因為台灣人民還未養成斑馬線就需減速的習慣」。
有網友則認為,「有什麼問題啊?他們都站在斑馬線上等待了,有問題的就是違停的貨車和機車,還有路口本就要減速,就算視線被遮擋也不致撞成這樣」、「影片中有違停貨車,擋住了機車視線」、「經過路口有違停阻礙、視線不減速,地上畫的線跟行人都看不到,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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