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老翁逞獸慾性侵女住友 3主張求減刑...慘遭法官打臉
南投70歲張姓老翁收容於當地一家老人安養中心,見同樓層安置一名極重度智能障礙女子可欺,竟性侵逞獸慾;然因房門緊閉,照服員直覺有異,開門進入後目擊活春宮,當場喝斥並報警。南投地院近日依乘機性交罪,將張翁判刑3年。
判決書指出,張翁與該名極重度智能障礙女子因身心或經濟弱勢等因素,收容於同一家安養中心,且剛好在同樓層,不料女子因此被盯上;張翁明知女子心智缺陷,無法正常溝通、表達,並欠缺性自主同意及判斷能力,竟對女子伸出狼爪。
前年11月12日下午2時許,照服員午飯後正忙碌,張翁見被害女子1人待在房間內,竟趁機性侵逞慾。當時一名照服員路過發現房門緊閉,直覺有異,開門進入後目擊張翁獸行,當場大聲喝斥,且因老翁涉嫌性侵,隨後依法報警處置。
南投地方法院審理時,張翁的辯護人主張,張翁犯後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過去無刑事犯罪紀錄,對被害女子未造成外傷,且僅有一次行為;而他現已70歲,因經濟弱勢無法賠償被害人,但仍盼以「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其刑。
但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張翁犯罪動機僅為滿足一己性慾,無任何不得已的苦衷,明知被害人因身心障礙不知抗拒,且未賠償被害人或和解,實難認有何令人憫恕,依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已逾有期徒刑2年,依法即無宣告緩刑之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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