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這3個詞」給京華城20%容獎 林洲民作證怒轟:荒謬、杜撰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今傳喚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前局長林洲民出庭作證。林洲民直指以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宜居城市貢獻3項名詞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是「荒謬、杜撰」,中華民國都市計畫史不能接受,更表示他有生之年不想再看到這3個詞。
檢察官詰問提示2020年10月27日京華城公告公展的簽呈,林洲民作證指出,當時副秘書長李德全簽呈意見意旨是如京華城公展通過,那台北市應該把相關計細部計畫當成通案,人人都可適用「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貢獻」獲取容積獎勵。
檢察官問林洲民離開都發局後,是否有人告訴他京華城取得20%容積獎勵的看法?林洲民回答,當然是有,因為他任職的4年至今,和局內同仁都還是朋友,但基於保護立場,他不會透露相關人等的姓名。
柯文哲律師鄭深元行反詰問時,提出市長室會議紀錄等文件,問柯文哲是否下達指示作成行政處分;林洲民說,他有參與那場會議,但會議中來不及表達都發局的意見,因為針對行政處分,大法官解釋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京華城案是「法規性質」,而非行政處分處理,而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到他辦公室,他也是說本案不做行政處分,而是依都市計畫程序處理。
林洲民說,無論是柯文哲、時任副市長林欽榮,沒有任何人要求都發局針對京華城案做指示,都是他和局內同仁討論出來的「共識決」。
鄭深元再問京華城案是否可以申請容積獎勵、容積移轉?林洲民嘆了一口氣後表示,任何人都可以申請,陳情人當然可以自提,但重點是依法要提出財務計畫、事業計畫,「不是可以提,就一定會給」,且京華城容積獎勵,無論是局內同仁、外部委員,眾人「皆曰不可」。
林洲民強調,以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貢獻3項「荒謬、杜撰」方式給予容積獎勵,是中華民國都市計畫史不能接受的,他希望他有生之年不要再看到這3個名詞。
他說,京華城案只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容獎,而該法條可以給予容積獎勵,但取決於財務計畫、事業計畫是否被委員接受。
林洲民說,他偵查期間有看過京華城案文件,總工程司邵琇珮非常優秀,比優秀還優秀,但因以韌性、智慧及宜居城市貢獻等名目,提供京華城額外的20%容積獎勵的「方案四」非常牽強,邵琇珮當時還以手寫詢問「要跟委員們確定喔」,極度口語化的表達方式,讓他認為邵琇珮有「難言之隱、委屈了」,甚至在求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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