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保母認罪 他推測可能原因:純粹只是訴訟考量
台北市男童「剴剴」疑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案,劉彩萱昨天認罪,當庭說「對不起」。而在之前,包括檢察官偵查與一審剛開始的時候了,都不願意認罪,為什麼改變訴訟策略?
目前檢察官起訴的罪名是「對未滿7歲之人施以凌虐致死罪」,這項罪名最輕是12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以處無期徒刑。因為被害人是7歲以下,所以加重2分之1。「保姆終於決定認罪了」。律師呂秋遠表示,當然是因為證人與鑑定人在法院作證的結果。
日前看護Mira為了幫剴剴從美國專程回到台灣做證,證詞包括目睹剴剴罰站、在廁所吃殘渣剩飯,以及劉女毆打孩子,都鉅細靡遺的描述。
鑑定人呂立醫師在鑑定時明確說:「剴剴全身共有42處傷勢是虐待造成的,而且是大力、反覆造成,嘴巴曾經被塞硬物、鼻孔疑遭貼東西、頸部疑被勒住,左肩胛骨骨折。這些傷,都是過世前1個月密集造成。他的傷勢遍及全身,兩側頭部、額部有大片瘀傷。他的指甲雖未被拔掉,但指甲蓋、指甲溝受有傷勢,他肚子右下腹部的瘀傷必須用力掐或捏才會造成」。
既然證人與鑑定人的證詞都對劉彩萱不利,如果不認罪,有可能會判處無期徒刑,「所以她才選擇認罪」。
可是,即便劉彩萱認罪,呂秋遠表示,「她還是把原因歸咎給剴剴流利的三字經與五字經」,以及剴剴被制止說三字經以後不斷自摔,「她失去耐心以後才會對剴剴施虐。她綁住他,是為了保護他,也沒有對他性虐待」。
「她的認罪,純粹只是訴訟考量」。呂秋遠表示,如果國民法官真的相信劉彩萱所謂的「認罪」,刑度可能只會在20年上下。我們只能希望,法官可以考慮劉彩萱在所有犯行被證實以後才認罪的行為,畢竟,對剴剴的最後3個月來說,這真的太殘忍。
網友留言表示,「怎麼判都對孩子不公正,因為一條無辜性命就這樣沒了」、「她根本沒認錯,還在推託都是小孩的問題」、「認罪不夠!必須交代清楚共犯跟施虐細節與動機!不是什麼失去耐性就可以交代過去的」、「我覺得惡保姆不是真心認罪只是脫罪罷了,絕不能輕判,要為剴剴討公道」、「每次看到剴剴受的傷,都會心痛到哭」、「心疼再心疼,希望這次法律可以發揮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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