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醫師能做預立醫療諮商?專家以「保險」比喻盼放寬

《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逾六年,但民眾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比率仍偏低,實務執行亦面臨障礙。為提升服務可近性,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舉行修法公聽會,聚焦於是否放寬預立照護醫療諮商(ACP)提供機構場域,新增護理、長照、心理等非醫療院所,作為執行單位。
根據現行規定,民眾須年滿18歲、意識清楚,並經本人、家屬與醫療團隊三方完成ACP,方能簽署AD。目前僅醫療機構可提供諮商服務,然而實際上提供量能,不足導致排隊等候普遍,加上ACP所費不貲成為推動瓶頸。
立委劉建國指出,隨著衛福部放寬諮商補助對象,未來需求將大幅增加,因此修法草案建議將執行ACP機構放寬至護理機構、長照機構、心理治療所、心理諮商所、社工師事務所或法人單位;希望有助於分流服務量,減少民眾等待時間。
台北市聯醫失智症中心主任劉建良支持放寬,認為非醫療院所雖非傳統醫病關係密切場域,但常有固定照護者、熟悉患者狀況,經適當訓練與醫院合作仍可妥善執行。
台大哲學系教授孫效智則以「保險業務員」為喻,保險業務員需要經過訓練,讓民眾了解醫療行為跟保險給付的關聯,但是不需要取得醫師證照才可賣保險。他不同意醫師公會主張ACP屬醫療行為需由醫師執行。目前實務上ACP本就多由護理師主導,部分醫師認為執行ACP「性價比」太低,門診量少的年輕醫師較有執行動力。
臨床心理師公會全聯會監事曾嫦嫦也指出,近年青壯心理支持方案廣受好評,關鍵就在於「場域多元」與「補助降低門檻」。她認為若要民眾更早面對與討論生命議題,就必須把ACP從醫院走出去。
不過,家庭醫學醫學會秘書長孫文榮,以及大德安寧療護發展基金會專案總監林怡吟分別引述自身經驗,表達放寬執行機構後對品質的擔憂。孫文榮說,曾遇過諮商對象表達諮商內容跟先前參與出現落差;林怡吟則是舉南部曾有醫院提供免費ACP,案量雖提升,但是很多民眾體驗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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