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帷幕反光藏城市安全隱憂 新北議員促制定管理規範

都市玻璃帷幕大樓多,建築外牆反光造成的光害問題引關注。民代憂,部分帷幕建築因材質與角度設計不當,恐讓駕駛人短暫失明、行人刺眼及室內長時間受光線干擾,呼籲市府盡速建立「光危害管理規範」,研議將「光環境影響評估」納入開發審查機制。
環境部統計,全台每年受理超過300件光害陳情,其中不少來自建築玻璃帷幕反射所致。新北市議員黃心華舉台北大巨蛋、HTC總部及新莊宏匯i-Tower等案例為例,強調「光不只是照亮城市,有時也可能遮蔽安全」。新北目前無針對建築物反射光的專法或檢測設備,第一線接獲陳情的基層人員常無從處理,呼籲市府應添購量測設備,取得科學依據,納入後續管理與審查依據。
對此,新北市環保局表示,中央目前尚未制定光害專法,各類光害源由不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理,例如建築物與廣告招牌屬內政部、交通號誌由交通部負責。目前新北針對光害陳情,除派員輔導改善,也會跨局處協調處理,例如建築物帷幕反光問題,會與工務局共同通知建築物所有權人改善。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目前新北在「綠色城市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第21條中已載明,開發單位應儘量減少光源設施(含廣告看板)對外部環境產生的光害影響,但針對建築材質本身的反光仍未納入系統性審查。
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汪俊男指出,早期不少帷幕建築在設計階段未掌握反射特性,導致過度反光甚至鳥類誤判撞擊;如今設計端已逐步重視反光管理,帷幕玻璃多加上低反射塗層,或配合外遮陽設計因應日照變化,但仍需依建物類型、使用性質精細評估。
黃心華表示,他曾在去年10月某日下午,行經台64線時遭遇玻璃帷幕建築反射強光刺眼,當下明顯影響行車視線,凸顯光害對駕駛安全的威脅。他指出,地方政府可以有主動作為,例如參考台北市政府過去曾研擬光害管理草案,針對一定面積以上、位於交通動線附近的光源進行規範,雖然最終未三讀通過,已展現地方可率先立法的可能性。
黃心華強調,光害問題不只技術性問題,更攸關城市生活品質,氣候變遷與都市化加劇,光害議題已非單一民怨,是環境品質一環,市府應主動面對並與中央協調,加快制度整合與標準建立,讓城市發展與人本安全得以兼容。
他主張,光害可視為環境品質一環,與空氣、水質、綠地等同樣影響市民健康與生活舒適度,新北市尚未配備光害測量儀器,第一線人員難以處理相關陳情。他建議,由環保、工務與交通等局處聯合研擬對策,從建築設計與廣告設置源頭納管,才能真正落實治理。
新北市議員翁震州表示,隨著都市密度上升,許多民眾反映家中白天遭日光反射照射,成為居家生活一大干擾。這類來自玻璃帷幕建築、車輛與捷運車廂玻璃的間歇性反光,刺眼、擾人,長期將影響居住品質。他指出,光害與噪音一樣,都是城市發展下的隱性環境負擔,應被納入都市設計與公共工程的前期規畫。
翁震州建議,市府未來在審查建築設計時,應要求避免採用高反射玻璃,建立光害測量標準與指引,讓審查有依據可循。高架捷運或快速道路鄰近住宅區段,應比照桃園機場捷運新莊段設置遮光牆,減少列車行經時對住家的干擾,城市建物愈密集,愈不能忽視這些日常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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