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過磅就開罰!拖吊車包圍交部 高掛棺材、靈獅哭童

拖吊車業者不滿現行國道免除、省道仍須過磅規定,導致執行道路救援任務時,常過磅就挨罰上萬元,今起連4日號召百輛拖吊車包圍交通部抗議,不僅在大門口掛滿白布條,更「高掛棺材」、擺出靈獅、哭童,並提出4大訴求,包含全面豁免超載過磅、明確特種車種規範、追究失職官員責任及撤銷不法罰單。這也是首次有拖吊車業者赴交通部抗議。
對此,公路局表示,除國道外,都市內省道沒地磅站,多設於台2線或台9線等處,此案仍須釐清過磅在拖吊實務操作上的問題,還有要與業者釐清楚,會繼續檢討看是法規面或執行面等問題,討論出結果前,目前先暫時比照國道辦理拖吊救援免過磅。
中華民國柴油車運輸總會不滿交通部長年漠視業者權益,今中午起至6月6日號召上百輛拖吊車業者包圍交通部,不僅在大門口掛滿白布條、高掛棺材、播放音樂,還擺出靈獅及哭童,並提出4大訴求,包含「全面豁免超載過磅」,所有拖吊車在執行拖吊業務時,無論在何種地段,均應比照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的做法,免予過磅及開立超載(重)罰單 。
第二,「明確特種車種規範」,交通部對於拖吊車的管理,不得再援引錯誤的行政命令及位階較低又牴觸行政命令的釋函,應即針對拖吊車具備特種車種的權利與義務予以明確化。
第三,「追究失職官員責任」,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年來對拖吊業者不聞不問,致拖吊車「超載」法令不符實際,且與實際執法警政人員對「超載」認定有重大落差,損害拖吊車主權益甚鉅;第四,「撤銷不法罰單」,撤銷自2021年1月至今所有因執行拖吊業務而被開立的罰單,並發還已繳罰款。
中華民國柴油車運輸總會理事長許宗玄說,全國拖吊車駕駛約2萬人,每拖吊一輛車僅賺1500元,但主管機關竟然以「拖吊車加上被拖吊車」的重量不得超過拖吊車的總重量為由,對車主頻頻開出「超載(重)罰單」,每張罰單金額從1萬元起跳,嚴重衝擊生計。
許宗玄指出,拖吊車早經公路局核定為特種車種,但主管機關長達17年都將拖吊車以「貨車種類」對待,拖吊車主要任務為在道路上進行各種障礙排除,有時效性及高風險性,不宜在其排除路障過程中,還要求須拖著事故車輛過地磅。
許宗玄表示,只要拖吊車拖吊故障車輛,就把故障車的重量加到拖吊車的載重量上,依這種方式,全台灣的拖吊車必定會因「超載」而被開罰單,就連執法的警政人員也不知道交通部的函文有問題,導致駕駛17年來被開了數以千張罰單,繳交金額難以估算。
根據交通部函示內容,現行規定指出,拖吊車因有螃蟹夾等特殊裝備為「特種貨車」,拖吊車拖著事故車輛過地磅時,僅需測量拖吊車前輪,不需要4輪都過磅,若以此方式過磅,大多拖吊車都達不到超重標準,顯見實務機關沒有依照函示執行。
交通部指出,根據道交處罰條例第29之2條,現行罰款級距為,超重未滿1公噸或1公噸罰1萬元,超重10公噸以下(含),每公噸1000元;超重10至20公噸,每公噸2000元;超重20至30公噸,每公噸3000元;超重30公噸以上,每公噸5000元。
也就是說,超重11公噸將罰3.2萬元(保底1萬元+11公噸x2000元);超重19公噸將罰4.8萬元;超重29公噸罰9.7萬元;超重30公噸罰10萬元;超重31公噸將吃上高達16萬5000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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