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公理正義喚不醒」藥師不排除每周到衛福部抗議

「我們不相信公理正義喚不醒」,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表示,若政府再不善意回應對藥事法103條解釋令的訴求,不排除每周到衛福部抗議;衛福部中醫藥司重申,解釋令並無扭曲藥事法第103條的立法意旨,中藥販售權也沒有被不當放寬。
我國列冊中藥商快速凋零,自2005年至2024年從1萬585家降到7478家,降低29.35%,恐影響民眾飲食文化及保健藥膳中藥材的基本需求。衛福部今年3月18日核釋藥事法第103第2項後段條文規定,新增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中藥或生藥相關學系畢業生,在學期間修畢中藥核心課程35學分,於中藥販賣業藥商實務歷練一年以上者,得向地方政府衛生局申請核發「經營中藥事實證明書」,申請登記為中藥販賣業藥商。
中醫藥團體今天下午舉行「中醫藥界聯合誓師-力挺衛福部中藥材管理政策 人才多元 產業升級」聯合誓師大會。中醫師公會全聯會中執會執行長蘇守毅說,中藥店是傳承藥事文化的源流,且中藥商對藥物辨識、炮製非常專業,早期還可以自製膏丹丸散等,但後來因法令被剝奪很可惜;且從中藥行出身的中醫師,會學習如何炮製搭配療效,對中醫界貢獻不可磨滅,這是從中藥界來輔助中醫界是重要傳承之一。
藥事法103條之2解釋令的對象,由「中藥及生藥學系」調整為「中藥及藥學系」,代表藥學系畢業生在取得藥師執照前,也有經營中藥行的管道。蘇守毅說,大多數藥師是受雇而非開業,藥師都很辛苦,要分配藥物、記錄銷售等,有時還要應付諮詢等,其實相當辛苦,「有需要再增加他們負擔嗎?」也希望藥界在爭取這方面權益時,應該反過來想,不是一昧擴展範圍、造成藥師執業困難,希望藥界配合、支持衛福部和318解釋令。
黃金舜說,其他團體的意見藥界基本上都尊重,但現在「中藥資源學系」被認為可以管理中藥,如果中醫師認為這個系所這麼強,是否也考量讓中資系學生有資格考中醫師?如果他們自己都不願意這樣推,也應該要尊重其他專業,尤其是藥師的專業職責。
「我們的訴求很清楚,就是希望撤除318解釋令」,黃金舜指出,這份解釋令表述非常含糊,在種植中藥、處理藥材等中斷流程,藥界沒有意見;但台灣的中藥不像美國是食品,如果今天是食品,商人要怎麼經營食品,藥界沒有反對的理由,如果把中藥變成像四物飲、養肝茶等也沒意見,但如果變成八味丸等「成藥」,直接交到民眾手上就是專業行為,需由專業人員把關。
至於解釋令撤回是否需重新檢討法源,黃金舜說,他上周才跟前部長陳時中見過面,對方也清楚表示,2019年的解釋令是落日條款;但現在的部長邱泰源上任後卻變成「新生條款」,「我們要怎麼遵循?這樣的政府,我們可以相信嗎?」
藥師團體將於5月4日走上凱道表達訴求,「如果政府沒有善意回應,我們會抗爭到底」,黃金舜強調,不會只是一次活動結束,後面可能還會有一連串的行動,「我們不相信公理正義喚不醒」,甚至不排除每周都到衛福部抗議,要讓政府知道,這不是坐在裡面吹冷氣可以解決的事情,要好好深思檢討。
針對藥師團體對於解釋令之疑義,衛福部說明如下:
一、本解釋令並無扭曲藥事法第103條之立法意旨:為釐清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意旨,衛福部前於102年1月18日法規委員會議討論決議為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之條文,依其文義應分成二種人:。
1.「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前曾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予以列冊登記者」
2.「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有關該法條後段條文所稱之人員,不受82年2月5日之時間限制。
二、中藥販售權並未被不當放寬:本解釋令新增人員之業務範疇仍限於藥事法103條第3項所訂之中藥販賣業務範圍,且不涉及中藥調劑業務,與現行中藥商無異,並未放寬,絕無侵害藥師專業權限。亦即本解釋令僅讓中藥商有新血注入,緩解繼續凋零之問題,其與是否新增中藥師完全無涉。
三、本解釋令秉持專業分工合作共同守護民眾健康:解釋令所新增人員,需修習中藥核心課程35學分,且須經實務歷練一年以上,始取得擔任中藥商之資格,確已具備充足的中藥專業知能,可為中醫藥產業挹注新血,提升中藥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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