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稅單怎麼比去年貴?四大常見繳稅疑惑一次解答

房屋稅5月開徵,但許多人收到稅單後對於稅率變化與繳費金額感到困惑。桃園稅務局統整民眾收到稅單後四大常見疑惑,像是自住房卻被課非自住稅率、只有一間自住房卻非1%稅率、房屋出租卻被課高稅率以及課稅現值為何比去年還高等逐一說明解釋。
桃園稅務局表示,今年房屋稅是首次依照「房屋稅2.0新制」計算,且同步採用全市統一的地段率重評結果,自2024年7月起正式上路,適用今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
首先,最常見的疑惑就是「自住房卻被課非自住稅率」,稅務局解釋,新制規定,欲適用自住稅率的房屋必須完成戶籍登記,所以這情形很可能是戶籍登記未完成。
稅務局說明,若是舊制時期(2024年6月30日前)已核定為自住房,只要在2025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就會自動續用自住稅率;若是在新制上路後才購買的房屋,民眾必須主動完成戶籍登記並向稅務局申報,才可改列為自住稅率。
考量到房屋稅新制上路第一年,仍有許多人未清楚規定,財政部日前宣布,申報與補正期限延長至今年6月2日,民眾若在期限前完成手續,即可改按自住稅率課稅,並由稅務局主動退還多繳稅金。
第二,民眾也常遇到「只有一間自住房,卻不是1%稅率」,稅務局解釋,「全國唯一自住房屋」稅率為1%,但須符合三條件,包括申報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一戶自住房;房屋未出租、未營業;房屋現值須在各縣市標準額以下,以桃園市來說,標準額177萬7,400元以下。
第三,房屋出租卻被課高稅率?稅務局說明,公益出租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若民眾參與這類政府計畫,稅率為1.2%,稅務局會依主管機關提供資料主動核定,但若通報有時間落差,導致今年未適用,可向稅務局反映並要求更正;一般出租住宅,若想申請較低稅率(1.5%至2.4%),請於6月2日前持租約向稅務局申報,以利適用優惠稅率。
第四,課稅現值為何比去年高?稅務局解釋,以往房屋稅稅基是依建造時地段率課稅,未能即時反映房屋價值,今年使用重評後的地段率,是為了更公平反映各地區的商業活動、交通便利性與建物實價,稅單上的課稅現值可能提高,也代表房屋資產價值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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