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修法完成三讀力拚7月上路 近110萬件保單強執可望拆彈

攸關強制執行豁免的保險法修正案今日獲立法院三讀通過,金管會預期,該法三讀通過之後經總統公告,最快預計7月正式上路,扣掉傷害險及健康險,加上每張壽險保單解約金豁免範圍拉高至14萬6730元,並排除小額終老保險,屆時123萬已遭發執行命令的保單,其中將近110萬件的強制執行命令,預計最快明年3月可望全數被解除。
保單強制執行引發民怨甚鉅,再加上目前向法院申請提出強制執行的,有9成是法人,其中,銀行占三分之二,不到三分之一為資產管理公司,使得朝野難得有志一同凝聚修法共識,因此財委會在上月才完成初審,僅半個多月的時間立院就趕在本會期結束之前完成三讀。此外,司法院已同意,在總統公告該法上路8個月內,讓各地方法院清查、解除所有依照新法可免強制執行保單的扣押命令。
上述的14萬6730元,是以衛福部公告今年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數字估算,每年還會再變化,是採取全國最高標準台北市的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共6個月來計算,要大於此數字,保單才會被強制執行。至於可被豁免的政策保險「小額終老保險」,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也表示,名稱入法不會有適用上的「空窗期」問題,會趕在總統公告之前準備好,隨即馬上公告。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在5月財委會初審時就指出,現在123萬張已被發扣押命令的保單,在政院版本之下,可被豁免的有7成4,約91萬件,若再依當天通過的立委修正動議提案,剩下來的2成6,還可再豁免約一半。倘若以彭金隆所提出的數據估算,在保險法三讀通過之後,約有將近110萬已被發強制執行命令的保單可望被豁免,僅剩約10至20萬件的保單會被強制執行。
蔡火炎指出,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底的保單有123萬件,健康險和傷害險占7成,約有91萬件,新法之後,健康險及傷害險則是不論解約金多少,都不能被強制執行,這些執行命令必須被撤銷。
至於年金險,蔡火炎也特別釋疑,若在年金累積期間,若解約價值超過上述的豁免額度,仍會被扣押執行;但若已開始請領年金了,蔡火炎指出,由於一旦請領年金,契約就不能終止,因此這時的年金險就不能解約,自然就不能被強制執行。
在介入權的行使上,立法院三讀仍未通過政院版所建議的,把可行使介入權的範圍擴大到兄弟姐妹,仍以去年6月所提出的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為限,或是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者、要保人具名指定的受益人。
對於保戶的權益,彭金隆在財委會初審時舉例,倘若依照上述將近15萬的解約金豁免門檻,從解約金來回推民眾保單的保額,等於民眾20年期的保單至少要超過1千萬、30年期的保單至少要超過500萬,才會被強制執行。他舉例說明,依照近15萬的解約金估算,20年期的壽險保額約當1千萬、30年期的保額約當500萬,若保戶35歲時投保20年期的保單,到了第10年的保額就已接近1千萬元,而若買的是30年期保單,保額也有507萬,因此,民眾大部分死亡險契約的保額已被充份照顧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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