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長:風電3-3選商草案5、6月出爐 提前併網擬給獎勵

政府力拚2030年達陣綠電3成目標,經部推進離岸風電開發進度,部長郭智輝明確指出,3-1期展延1年的寬限期不變,但3-2期須如期併網,若達不到「就砍掉」,他強調,政府有施政目標,「我不可能一直等」,前2期未履約容量將全數併入3-3期,最快5、6月公告3-3期選商草案,擬針對提早併網者祭出額外獎勵。
受俄烏戰爭影響,離岸風電建置成本大漲,又面臨缺船危機,經濟部去年4月宣布3-1期風場通案延期1年併網,讓業者能「以時間換取空間」處理成本問題,但仍須個別提出展延申請並經審查。
然而,在展延未獲政府准許、且風場綠電未售罄的情況下,無法融資到位,便不可能實質展開風場建設。
於此同時,3-2期自去年8月公布得標風場後,至今僅風睿能源(SRE)海盛風場完成行政契約簽約程序,其餘4個風場仍在補件審查中。
外界憂心,若風場開發跳票,政府2030年綠電目標恐難達成。郭智輝表示,基於政府政策延續性,3-1期通案展延1年照舊,3-2則要如期併網,「我不可能一直等」,若達不到「就砍掉」,3-1、3-2期未履約容量併入3-3期選商。這也代表,3-3期選商容量將高於3GW。
郭智輝透露,選商機制草案預計5、6月出爐,屆時評選過程中,具實績、EPC(統包工程)能力公司優先考慮;他強調,政府支持的是真正要耕耘台灣的業者,若為單純財務投資「我們不太能夠信任」,分數會比較低;此外,如能提早併網還可能有額外獎勵。
能源署官員補充,草案出爐後,將再召開說明會徵詢各界意見,至於是否會在今年展開選商,則視業者給予回饋與備標所需時間而定。
官員不諱言,過去2期是以技術、財務、產業關聯(國產化)作為履約能力門檻,再以價格與產業關聯程度進一步評比,3-3期因少掉產業關聯,會重新思考有哪些評分指標,包含價格、併網年度、財務技術履約能力等,如何兼顧公平性是機制設計一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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