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請生理假遭疑濫用…主管突要求「居家訪視」 網傻眼:超惡質

女性因為經期身體不適,向任職公司請生理假休息是基本的權益。不過近日一位公務員發文控訴,她向主管通知要請生理假後,對方卻質疑和她上次請生理假的時間段對不上,要求提供證明,並表示要跟人事到其家中訪視。原PO氣憤表示莫名其妙,認為自己並沒有濫請,法規上也寫明不用證明,對此,許多網友認為原PO主管相當惡質,但也有人對主管的顧慮表示理解。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前幾日上午8點,她向單位的主管傳訊息表示須請生理假一天,對方卻質疑與她上次請生理假的時間段不同,原PO回覆自己經期較亂,並沒有濫請,也確實有身體不適。主管隨後又要求她提出證明,並表示「未提出合理說明,得不予准假,且相關情形納入平時考核」,更表示當天稍晚會與人事一同到原PO家訪視、了解情況。
原PO認為主管提出居家訪視實在莫名其妙,因為不清楚公務員可申訴的管道,於是致電勞工局詢問,對方也表示可以申訴,但最後她礙於不想撕破臉所以作罷。她困惑,為何請生理假還需被評分,甚至以此來威脅考核分數,自己明明沒有濫請,一個月請一次生理假是應有的權益,且法規寫明生理假無須提供證明,主管卻一直要她提出具體說明。
原PO表示,之前生理期不適時,她最多只有連請兩天,第二天以病假方式請假,並附上看診診斷書,這種情況也只發生過一次而已。
對此,許多人認為原PO的主管要求不合理,「是要什麼證明?要把帶血的衛生棉丟他臉上這樣嗎?」、「超惡質的長官,這根本已經濫用職權了吧」、「職場霸凌,請申訴,這種主管不用跟他客氣」、「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4項,機關不得拒絕你請生理假」。
也有網友表示可理解主管的顧慮,「生理假很難證明,很多人都會藉機濫用」、「在較忙碌的部門,聽到生理假也是能省事就省事,被刁有其他狀況吧」、「感覺是平常出缺勤就已經有些狀況,所以被列入觀察名單」。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