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生」台生被國防醫拒收 學者曝關鍵:魔鬼藏細節裡

一名師大附中學生申請就讀國防醫學院,卻因其出生南京市,未入本國籍滿20年,遭撤銷資格。清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今日指出,我國國籍認定採「屬人主義」,該生自出生就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2018年陸委會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改認定陸配子女在大陸地區出生,如未在出生一年後回台設籍,就會變成「大陸地區人民」,但這只是陸委會的內規。
當事人質疑,自己今年剛滿18歲,若要符合「入本國籍滿20年」,他要等到22歲才能申請國防醫學院。當初準備備審資料時,他多次向輔導員、國防部詢問自己的身分問題,因為簡章上的相關規定寫得相當含糊,但國防部並未給出肯定答案,「只憑字面意思認為我有符合規定,才繼續準備這條路」。
何志勇說,魔鬼藏在細節裡。申請國防醫因「資格不符」遭拒的師大附中學生,他的母親是陸配,父親為中華民國公民,按中華民國憲法國籍認定採「屬人主義」,該生自出生就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待無疑義。為何該生會被國防部認定是「大陸地區人民」?源頭恐怕是2018年,民進黨政府陸委會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改認定陸配子女在大陸地區出生,如未在出生一年後回台設籍,就會變成大陸地區人民,但這只是陸委會的內規。
何志勇表示,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內容並沒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分別指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如此而已。如今軍校招生依據是2018年修訂的陸委會內規,不是法律上的認定,亦不符合我國憲法國籍取得的「屬人主義」。
何志勇質疑,按照陸委會的邏輯,若中華民國國民在外國生了小孩,只要一年內沒有回台設戶籍,就變成他國的公民了嗎?
何志勇強調,民主的基礎是法治,法制則需要法律安定,憲法效力高於法律,行政機關的內規不可超越法律或違憲。否則行政機構的裁量權過度膨脹,法制就會亂了套,民主豈復在?
何志勇說,他不清楚當時陸委會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有關陸配子女身分的動機為何?但在未來5到10年,這些「新台灣之子」在台灣上大學的人數將達到高峰,每年預計有1到2萬人之譜。因修訂內規而衍生出的身分認定資格問題,只會愈來愈多。將影響他們就讀軍事院校或從軍的權益。
何志勇也提到,2018年,也就是約8年前修訂的陸委會內規,縮限「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別認定,為何能「溯及既往」到18年前出生
並於16年前返台設籍的師大附中資優生?一般法理而言,遇法規修正,若舊法規有利於人民,則適用舊法規。「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別不也是如此?更遑論,國防醫能收大馬僑生、港澳生,為何不收台灣人?
何志勇總結,在大國角力全球動盪之中,「中華民國在台灣」應該要想盡一切辦法團結來厚植國力,而不是深陷在意識形態的恐懼之中,將這些「新台灣之子」往外推,況且還是資優生。學生何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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