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統刪地方補助款 學者批主計總處帶頭違法:應提告

立法院刪凍中央政府總預算,要求行政院自行刪減636億餘元。行政院認窒礙難行,拍板統刪中央給各縣市的一般性補助款25%。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表示,主計總處帶頭違法,質疑主計長陳淑姿將地方政府補助636億刪掉,明年編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便按今年刪減後的規模。他建議地方政府提告中央政府。
針對行政院認決定統刪中央給各縣市的一般性補助款,黃耀輝表示,主計總處帶頭違法,違反「預算法」、「財政收支劃分法」,這是前所未見的惡搞,立法院刪中央政府各部門的預算,找地方政府來當出氣筒。陳淑姿出餿主意,不論是一般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或專案補助款,這通常是中央政府編列預算,送到立法院審議前,都已經跟地方政府溝通好了。立法院刪中央政府預算,刪的預算科目可能是業務費、媒宣費等,沒有刪地方一般性補助款的科目,這根本是張冠李戴。
黃耀輝指出,立法院刪預算,是幫中央政府省支出,不是砍中央政府收入,將來可能產生歲計賸餘,財政上是做了一件好事,讓政府留著錢,以後有需要可以追加預算。陳淑姿不懂預算,只會搞政治。統刪的部分,是中央部會減少支出,自己想辦法調,跟地方政府一點關係都沒有。地方政府的補助是按照財劃法第30條給予。
黃耀輝說,另外是現在財劃法規定,一般性補助款不能低於修法前一年度的水準,他猜陳淑姿是將地方政府補助636億刪掉,一般性補助款下降,明年編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便按今年刪減後的規模。一般性補助款主管單位是主計總處,都有規定補助辦法,地方政府該收的稅不收或不照行政院的預算籌編原則編列預算、亂花錢等,中央政府才可酌減補助,但地方政府並無違法。
至於如何解決僵局,黃耀輝表示,地方政府可告中央政府,合作提告,單獨提告亦可,告主計總處違法,打行政訴訟。地方政府沒有違法的情況下,中央政府無權扣減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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