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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而美法案」可對外資課稅 施俊吉:美關稅戰升級資本戰
美國眾議院日前通過「大而美法案」,其中第八九九條文,允許政府對外國政府、企業等在美投資加重稅負。行政院前副院長施俊吉昨示警,日後萬一美國總統川普威脅台灣,要將我國納入八九九條款,嚴重性將遠遠超過三○一條款和對等關稅;此外,我國正準備成立主權基金,定案前務必考量八九九條款。
施俊吉昨以「惡劣的八九九條款」為題在臉書撰文表示,川普的貿易戰已經從「對進口商品課稅」擴大到「對外資課稅」,這就表示原本的關稅戰升級到資本戰。大而美法案若經參院投票通過便立法成功,屆時外國資金可能會大舉逃離美國,後果無須渲染亦知其嚴重性。
施俊吉羅列八九九條款五大重點,第一,課稅對象:外國的政府,如各國中央銀行、官方機構,如主權基金、日本農林中央金庫、退休基金,如勞退基金、挪威退休基金、金融單位,如銀行、保險公司、公司企業,如台積電以及個人等。
第二,課稅範圍:外資在美的公司營利所得、個人所得;投資證券的資本利得與股利、投資公司債的利得與債息均涵蓋在內;至於投資美國公債的利得與配息原本免稅,將來是否應稅,目前尚不清楚,因為該條款對此沒說明白。
第三,稅率:第一年百分之五,以後每年加百分之五,直到最高達百分之廿後停止。第四,課稅條件:對美國實施不公平租稅的「歧視性外國」。例如將來對美國科技巨擘臉書、Google課徵數位稅的歐洲國家,以及實施「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的國家等。
最後是對我國的影響,施俊吉說,央行的外匯存底、壽險公司對美國金融資產的鉅額投資、美債ETF、含美股成分的股票型基金,公司行號及個人在美國金融機構的存款將全部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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