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被大姑清空…阿姨照顧公公30年250萬拿不到!媳婦左右為難 律師曝解法

一場看似單純的遺產交代,竟成為家族糾紛的導火線。根據蘇家宏律師在 YouTube 頻道分享的真實案例,一位公公過世後,原本口頭交代希望將250萬元交給長期照顧自己的阿姨,沒想到財產卻在生前被大姑領走,包含大筆現金與保險箱內的金飾等物品。事後,照顧公公30年的阿姨提出請求,但家屬之間意見分歧,媳婦也陷入掙扎:「這筆錢到底該不該給?」
生前沒寫遺囑、財產被提前領走 阿姨該怎麼辦?
律師指出,問題的第一層,是資產轉移的合法性。如果公公生前並未授權他人領財產,任何人即便是子女,也不具法律上的所有權。這筆錢仍然屬於公公的遺產,應回歸繼承流程。
第二層是「口頭交代」是否有效。蘇家宏解釋,如果公公真的在生前對這名阿姨表達「願意在自己過世後贈與250萬」,並獲對方接受,那麼雙方已構成「贈與契約」,依法成立。雖然書面契約與公證程序能加強效力,但口頭約定在法律上仍有一定效力,只是舉證上較為困難。
如果公公當時寫下遺囑、或安排遺囑執行人,就能更有效落實他的意願。但現況是,遺囑未寫、財產先被提領,這也讓原本有心遵照父親遺願的家屬進退維谷。
阿姨非繼承人 也可依法請求「酌給遺產」
蘇律師進一步說明,即使這名阿姨不是法定繼承人,也可視情況主張「酌給遺產請求權」。這項制度設計,是為了保障「被撫養人」或「與亡者共同生活、失去依靠者」的基本生存。若能證明公公生前確實持續撫養阿姨,而她目前生活困難,便有機會透過法院請求合理分得部分遺產。
不過他也坦言,這條路門檻高,舉證困難,且實務上容易卡關。與其走上法院,若生前就能安排好遺囑內容、指定遺囑執行人,反而能避免後續爭議。
媳婦該不該給錢?蘇家宏:先釐清妳的角色
面對丈夫希望匯3萬元給阿姨,媳婦不知該不該配合。蘇律師認為,媳婦在這段家庭糾紛中的角色,其實是「第三者」。當事人應是繼承人本人,也就是她的先生與先生的兄姐們。媳婦的焦慮可以理解,但不必扛起全責。更建議她扮演「協助理解與溝通的角色」,鼓勵丈夫與家人開誠布公地討論,並清楚了解公公的本意與法律背景。
給有錢人一個提醒:寫下來 比說出來更重要
蘇律師最後也提醒,這種情況在現實中其實並不少見。一方經濟弱勢、另一方願意照顧,但若沒有正式安排,就算雙方情誼深厚,法律仍無法保障。
「與其靠感恩,不如靠制度。」他建議,若真的想將部分財產交付給非繼承人,應儘早立下遺囑,清楚寫明數額與對象,並安排遺囑執行人。否則,就算留下了心願,也可能在親屬間的紛爭中被抹滅。
「今天你比明天還年輕。現在,就是安排遺囑的最好時機。」這是蘇律師的結語,也是一個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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