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民役男返台新規挨轟 劉世芳:防止假僑民真逃兵

內政部日前預告,將僑民役男居住期限屆滿1年辦理徵兵的規定縮短為183天,返台時也要提出自僑居地回國證明,引發僑民反彈。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修法是為預防「假僑民真逃兵」,近期確實收到相關單位表達是否過於嚴苛,預告期滿後,將邀相關部會再做修正。
目前僑民役男約2.3萬人,為防止僑民逃兵,內政部5日預告「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修正草案,將僑民役男居住期限屆滿1年的徵兵處理原則,縮短為183天,且屆滿183天的「當天」就應辦理徵兵,預告期至8月11日,上路時間尚待拍板。
媒體報導,馬來西亞台商總會呼籲制訂彈性配套機制;僑民也一片罵聲,強調修法簡直宣告「台灣不歡迎僑民回台」,痛批開倒車,「役男媽媽再也不敢幫孩子入台灣籍了」。
對此,劉世芳今天在立法院指出,這是為預防「假僑民真逃兵」,修法除了刪除回台投資1000萬元就能免徵的規定,同時對齊衛福部健保辦法,將暫緩僑民徵兵的時間從1年變成183天,等於改成半年。
針對修法增訂原有戶籍的僑民役男返國時應提出自僑居地出發的證明文件,劉世芳說明,有些僑民在處理過程中,雖然第一次已經變成免兵役的僑民,但事實上並沒有居住在僑居地。
劉世芳說,不管是僑委會或內政部,都有收到相關的人表達這項條文是否過於嚴苛,將來預告期滿後,會邀相關單位來做這方面的修正,聽聽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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