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團體批台灣道路 「讓行人無法自在行走」

台北市昨天發生公車撞行人的死亡車禍,讓行人地獄話題再度受到討論。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直言,這些一再發生的道路悲劇,不該被視為個案,也絕非意外,讓行人無法自在行走,才是最大的問題。台北市政府應盡速改善危險路口,公車也應全面強制安裝盲點偵測等行人防撞功能。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表示,這起悲劇再度讓全台目睹「台灣的道路,無處不是對行人構成威脅的隨機殺人現場」,即使就在總統官邸附近,行人也無法安心通行。這些一再發生的道路悲劇,是制度性人禍和系統性的暴力。
路權團體質疑該路口綠燈秒數過短,依長達六、七十公尺的路口,但綠燈僅給六十九秒,照成人自然步伐,全程需六十到六十五秒通過,對老人與小孩非常不友善,且完全未設庇護島,路口設計極不合理。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說,昨天透過監視畫面看到,周醫師原本平穩前行,因看見公車才小跑步通過,卻因此遇難,這正是對交通部長陳世凱「行人慢慢走不OK」失言的實例反駁,陳世凱應為失言公開道歉。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強調,要求行人快速通過,會降低人車反應時間及對環境感知能力,反而增加風險。交通部需積極宣導以「用路人階序」為基礎的道路觀念,意即「道路上最脆弱的用路人需有最優先通行權」且「能造成越大殺傷力的用路人,需負起更大的責任,來保護其他用路人。」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也提到,台北市政府應盡速改善該危險路口,包括將過長斑馬線分段,減少行人曝險時間,同時設置分段式人車分離時相號誌,公車也應全面強制安裝盲點偵測、自動緊急煞車系統之行人防撞功能。
陽明交大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邱裕鈞表示,要有效降低行人事故,首要是要落實大客車駕駛的指差確認動作,但這涉及客運業者的組織管理,第二就是可以逐步導入大型車主動預警系統,第三點則是斑馬線上可以增設危險警示。他舉例,例如設置「地面安全警示標記」(LED地面燈),加強駕駛人注意前方斑馬線及穿越線上行人,警示駕駛勿強行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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